
-
主 題特定工廠改善計畫不完整 應儘速補正 彰化縣審查率近八成 逾 500 家已取得登記
-
日 期2023-11-29
-
內 容
截至 11 月 20 日止,彰化縣審查特定工 廠所提改善計畫已完成 78%,並已有 500 多 家成功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彰化縣政府經濟 暨綠能發展處提醒,申請特定工廠納管及改 善計畫尚需補正者,應儘速完成,免逾期未 補正遭駁回而影響最後申請特定工廠的權 益。 辦理特定工廠登記程序共分三階段,第一 階段為 105 年 5 月 20 日前存在的既有低污染 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已於 111 年 3 月 19 日 屆滿,第二階段申請改善計畫,第三階段申 請特定工廠登記。 統計至 11 月 20 日止,彰化縣政府受理未 登記工廠申請納管案件審查率為 93%,其中 包含 5,000 多件核准案件;另外工廠改善計 畫案件審查率 78%,其中已有 4,000 多家業者 著手辦理後續實質改善程序,並有 500 多家 成功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表示,去年 3 月 19 日受 理低污染未登記工廠納管截止後,目前還有 約 500 家仍未補正完成或繳交納管輔導金, 以及今年 3 月 19 日已申請未登記工廠納管且 提出改善計畫者,其申請書件仍有缺漏的業 者,請儘速補正納管或改善計畫應備文件, 以免逾期未補正而影響權益。 為輔導業者完成未登記工廠納管程序,自 109 年「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實施以來,彰 化縣政府即啟動輔導團機制,並建立專線, 並由專人專責處理廠商於各階段遭遇的困難 及疑問,除協助審查納管、工廠改善計畫及 特定工廠申請案件外,也在各輔導階段持續 派員至工廠現場輔導業者。7 月並啟動工作 坊,由縣府一對一教學文件填寫及資料準備 方法,透過輔導團主動到廠關懷,加速業者 辦理程序。 另外彰縣府也提醒,並無與坊間代辦公司 合作或推薦指定配合的業者,任何招攬行為 皆屬個人商業行為。輔導團至現場輔導,除 須配戴識別證、工作背心及縣府授權公文書 外,亦不會進行任何案件招攬行為。 特定工廠業者也需留意,納管輔導金及營 運管理金僅開放臺灣銀行受理繳納,或其他 銀行協助轉帳至臺灣銀行專戶,由銀行開立 收據給繳納人,不會派專人收取該費用,若 有納管、改善計畫補正,或則繳交納管輔導 金及營運管理金等任何問題,可電洽經綠處 工業科(04)753-1132 至 1138 或彰化特定工廠 輔導專線(04)728-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