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中小企業加薪增僱優惠 保留送院會協商 立委指減稅力道不足 要求提出詳細評估
  • 日 期
    2024-05-14
  • 內 容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5月2日初審中小企業發 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重點 在於提高企業增僱員工及基層員工加薪的 減稅幅度。多名立委及在野黨團提出多個 修法版本,加上行政、立法部門在年齡門 檻上有不同意見,第 36 條之 2 草案將送院 會協商。至於第 1 條立法目的增訂升級轉型, 以及第 2、35、36 之 3、39、40 條均照行政 院版本通過。 第 36 條之 2 增僱加薪租稅優惠預計 113 年 5 月 19 日屆滿,因此經濟部修法刪除增 僱加薪租稅優惠啟動門檻,並將加成減除 率由 130%提高至 150%,同時也放寬適用對 象及要件,除原先 24 歲以下員工外,增訂 中高齡及高齡員工,以及延長適用期間 10 年,為此次修正幅度較大的條文。 朝野立委均認為,為提高雇主加薪及增 僱意願,應擴大優惠力道,增加更多級距, 若只是將減除率由130%提高至150%,恐讓 企業無感。立委邱議瑩表示,即使55歲以上 仍是壯年階段,她提案將增僱24歲以下或45 歲以上本國籍員工及基層員工加薪,減除 率提高至175%。郭國文也說,各界對加薪 條文有期待,建議將增僱減除率提高至 200%。 國民黨團提案版本則增加增僱30歲以下 員工者,減除率提高至220%。民眾黨團版 本,一般增僱減除率提高為200%;24歲以 下與45歲以上提高為220%。員工年齡65歲 以上,再提高至250%。 經濟部長王美花答覆立委質詢時解釋, 雖然我國 65 歲以上勞參率相較他國低,但 這類族群再就業意願也較低,增訂級距的 效果可能不大,修法後只要企業增僱 45 歲 以上本國勞工就能享有減稅優惠,無論是 否已符合退休條件。此外,目前勞動基準 法對 65 歲以上繼續工作已有機制,勞動部 亦有相關補助方案。 目前 24 歲以下失業率約 11%,25 歲至 29 歲為 6%。官員進一步說明,主要考量 24 歲以下失業率最高,加上大部分為初次就 業,而 25 歲至 29 歲多為轉換工作,因此行 政院修法版本將年齡門檻訂在 24 歲。 由於行政、立法部門意見分歧,委員會 要求各部會應針對不同年齡級距及減除率 做更詳細的效益及稅損分析評估,因此決 議該條文保留院會協商。 立委蔡易餘質詢時提到,近年企業調薪 幅度大約在3%,很難再突破,日韓政府近 期提供現金補貼,詢問臺灣是否跟進? 王美花表示,目前政府對中小企業提供 多項協助方案,在協助轉型升級上投入相 當多經費,直接的現金補助較少,主要目 的在於讓企業體質變好,才有加薪的能力。 中小企業條例修法後也會與財政部配合, 讓雇主了解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