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作業用安全帶檢驗新規 7 月起正式實施 標檢局提醒認明檢驗標識 確保使用安全
  • 日 期
    2023-06-05
  • 內 容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經濟部標準檢驗 局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公告修正應施檢驗 作業用安全帶「工作定位與限制帶及工作 定位索」、「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安 全帶(繫身型)」等檢驗規定,並給予緩衝 期。標檢局提醒,新制規範將自今年 7 月 1 日實施,業者在採購相關產品時,應認 明檢驗標識,確保使用商品時的安全。 標準檢驗局說明,作業用安全帶係供工 作定位或限制所用的腰帶或繫索、或連結 至個人擒墜系統以支撐身體的裝置構件 等,可在穿著者墜落時將之拉住防止其墜 落。自民國 82 年起,標檢局已陸續將此類 商品納入應施檢驗範圍,要求進口或內銷 出廠的作業用安全帶,皆須經檢驗符合相 對應國家標準後,才可於國內市場上販售。 此次檢驗規定修正,係配合應施檢驗「工 作定位與限制帶及工作定位索」及「全身 背負式安全帶」的檢驗標準改版,俾與國 際相關規範接軌,同時因應實務需求修正 檢驗方式,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促進產業 正常發展。 標檢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的安全性 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 醒業者及消費者選購相關商品時,應購買 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該局並 提供圖例供業者及民眾參考。 有關此次修正的相關檢驗規定資訊,可 至 標 檢 局 網 站 (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 f1666074128158.pdf ) 查 詢 , 或 電 洽 0800-00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