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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仲介聘雙語翻譯人員16 人上限勞動部修法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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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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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現行私立就服機構聘僱雙語翻譯人員人數最多僅能 聘僱 16 人,但是隨著移工在台人數屢創新高,目前已達 73 萬餘人,私立就服機構受不同雇主委 託管理外國人,部分大型機構 16 名雙語翻譯人員就不夠,為有效協助雇主與外國人相關事務, 勞動部修法刪除人數天花板。 勞動部 112 年 5 月 23 日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期至 5 月 30 日止。 勞動部說明,105 年修正雙語翻譯人數上限為 16 人,迄今已逾 7 年,在臺受聘僱之外國人總 人數增加逾 11 萬人,至 112 年 2 月底總人數已達 73 萬,實務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可分別受不同 雇主委託管理外國人,且個別雇主聘僱外國人之人數有逾數百人以上規模,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受雇主委託提供就業服務所需雙語翻譯工作人數有提高之必要。 勞動部指出,限定仲介機構聘僱雙語人員上限 16 位,但有些大型機構人數不夠用,由於仲介 機構受委任提供之輔導及翻譯等各項服務日趨多元,因雙語翻譯人員可有效協助雇主與外國人 相關事務,這次修法將天花板打開,未來仲介可在台聘用僑外生或是從國外聘僱雙語翻譯人員。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雙語人員人數修法後計算方式將以機構從業人員人數之 5 分之 1 為限, 以申請招募許可當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另以仲介機構受委託管理外國人人數計算,同一 國籍每 50 人聘僱 1 人。 根據統計,截止 112 年 4 月底,雙語翻譯人員有 804 人;聘僱雙語翻譯人員依規定需先辦理國 內求才,112 年雙語翻譯人員合理薪資基準為每月新台幣 3 萬元至 3.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