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亂象頻傳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 日 期
    2023-06-21
  • 內 容

    勞動部自 111 年 4 月 10 日實施「留用外國中階技術 人力計畫」,惟自開辦以來,雇主難以自行申辦、移工留用資格認定標準不符實際需要,及留 用者之相關權利義務未臻明確等亂象頻傳,都讓有意願申請之移工及雇主無所適從。監察委員 王幼玲、王美玉、紀惠容對此甚表重視,申請立案調查。 根據勞動部統計資料,「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自 111 年 4 月實施至 112 年 5 月 31 日止,中階 技術人力有 1 萬 1,296 人提出申請案,其中產業類 4,578 人、社福類 6,713 人,僑外生 5 人申請; 通過核准有 8,747 人,其中產業類 3,566 人、社福類 5,181 人、僑外生 5 人。 監察委員表示,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係考量在臺工作達一定年限之移工,不僅熟悉臺 灣生活環境,經雇主訓練及多方合作,具備熟練勞動生產技術,為我國所需的中階技術人才, 因此方案重點係以符合薪資及技術條件者,可由雇主申請為中階技術人力,留用在臺從事中階 技術工作。 監委指出,惟勞動部「留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計畫」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及資格審認標準 等相關規定是否妥適?又獲准留用之移工,後續在臺無工作年限,且不須繳納就業安定費,繼 續工作滿五年亦可申請永久居留,勞動部與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間之配套措施為何?整體政 策規劃能否達成留才目的,抑或只為久用? 監委強調,事涉國內產業、勞工及就業市場等重大議題,有深入調查了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