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製造業承接額外給 5%名額 已有申請案 不須接受定期查核 期滿可選國外引進
  • 日 期
    2023-08-04
  • 內 容

    為舒緩國內缺工問題及不增加在台移工人 數,勞動部鼓勵製造業優先承接待轉換製造 工,額外給予 5%配額,該 5%名額不須接受 定期查核,期滿後不限制雇主國外引進或在 台承接。 勞動部說明,經濟部工業局為因應部分製 造業近來受到產業景氣波動,關廠歇業或業 務緊縮之影響,國內與原雇主終止聘僱關係 的移工人數增加,在不增加在臺移工人數的 前提下,同時舒緩國內缺工問題,以及避免 等待接續聘僱移工人數激增所衍生之社會問 題,提出製造業雇主優先承接在國內的製造 工,並給予額外 5%配額為獎勵。 根據資料,目前製造業待轉換移工約 3,000 多人,其中印尼 400 多人、菲律賓 300 多人、 泰國 100 多人,及越南 2,000 多人。 勞動部表示,製造業雇主得以第二順位在 國內承接製造業移工,額外給予勞保投保人 數 5%名額,額外 5%配額的就業安定費係以 每名 2 千元計算,該措施自 112 年 6 月 17 日 起實施,目前已有 6 件申請案。 勞動部指出,製造業雇主依審查標準第二 十五條之一規定,經取得國內求才證明與工 業局認定資格函後,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 請以第二順位承接其他製造業轉出外國人, 倘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 人數為 100 人,並依雇主勞保投保人數百分 之 5 為限核算,可承接人數上限為 5 人。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 製造業移工,額外給予勞保投保人數 5%名 額,整體移工數仍以 40%為上限,之後期滿 遞補或是重招時,該額外 5%名額會納入核 配比率,雇主可選擇從國外引進或在台承 接,這 5%名額無須接受定期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