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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鬆綁不足 外籍看護改革換湯不換藥 黃杲傑籲以年齡審核 巴氏量表為輔
  • 日 期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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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福部及勞動部日前討論放寬聘僱家庭看護 工申請門檻,針對三類對象可採多元認定, 無需經過巴氏量表評估。對此中華民國就業 服務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杲傑直 言,許多國家都是以 65 歲作為申請條件,反 觀台灣卻是用巴氏量表來限制看護工申請, 政府大張旗鼓開會,得出的結論卻是換湯不 換藥。他認為,包含家庭幫傭制度在內,都 應有大刀闊斧的改革,若擔心鬆綁幅度太 大,年齡也可以上調到 70 歲、75 歲,「簡 單的事情不需要複雜化」。 衛福部 9 月 12 日下午會同勞動部,邀集邀 請民間團體、醫療及長照專家召開諮詢會 議,符合使用長照服務持續六個月以上、失 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CDR=1 以上),以及肢 體障礙、罕見疾病、呼吸器官或吞嚥機能失 去功能等三類對象,採取多元認定方式。行 政院會迅速拍板,預計一個月內完成相關法 制作業及相關配套後實施。 黃杲傑表示,即使 80 歲以上要申請外籍看 護工,依規定還是要經過巴氏量表評估,但 老人家都活到 80 多歲了,還需要一張量表來 證明需要照顧嗎?再者,有些醫生認為長輩 還能行動,就不開立符合資格的證明,實務 上最後還是取決醫生的自由心證,而非民眾 的實際需要。 黃杲傑舉例,週遭就有親友已經高齡 99 歲,只因為還能爬樓梯,就開不出符合資格 的巴氏量表。還有一名 83 歲獨居,輕微失智 但評估分數只有 0.5 分,即使新制上路,也 無法因此受益。他質疑,難道這些高齡者真 的不需要照顧嗎?還是要等老人家自己爬樓 梯、摔倒後臥病在床才能申請?他批評國內 外籍看護工申請根本是荒唐的制度。 目前就業服務法的規範下,外籍家庭看護 工及家庭幫傭的申請條件、工作內容各不相 同,後者必須在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及未 滿 6 歲以下子女,且累計點數滿 16 點,因此 就算家中有 2 名未滿 1 歲子女也不符申請資 格,必須再加一名 75 歲以上老人,或者三胞 胎家庭,才符合幫傭的申請門檻。申請條件 之嚴格,令許多不符聘僱看護工的資格的家 庭,也無法改用外籍幫傭的名義申請,外界 要求鬆綁的聲音也不絕於耳。 黃杲傑表示,目前全台約有數十萬名幫傭 的需求,但經核准的卻只有 2 千人,看護工 及幫傭明明都是從事廣泛的家事服務,卻硬 要用不同名義劃分,他呼籲制度需要更大幅 度的改革。 黃杲傑並強調,年齡無法造假,可以作為 聘僱外籍看護工最公平的標準,但巴氏量表 仍可保留,讓年齡未達標、但有需求的民眾 可以透過這個管道聘僱。他說,聘僱外籍人 力並非都不用成本,不只薪資,雇主還有食 宿、就業安定費、健保等開銷,並不會一開 放大家都搶著要申請。政府必須體認到,這 些都是高齡化社會下必然的需求,否則不管 怎麼改都只會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