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最低工資法立院三讀 將成立研究小組 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違者重處150 萬元罰鍰
  • 日 期
    2023-12-14
  • 內 容

    延宕多年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在總統大選前、 立法院 12 日完成三讀通過,其中明定將消費 者物價指數(CPI)納入應參採指標,同時設 立研究小組,並明定勞僱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 於最低工資,違者將處 2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 地方政府可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 節,加重其罰鍰至 150 萬元並公布姓名。 最低工資法草案在初審時有 4 條條文保留, 包括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人數、參採指標、勞 動部何時公開勞工薪資研究報告、違反《最低 工資法》廠商能否參與政府採購等,交付黨政 協商時仍無共識,因此 12 日立院院會展開表 決,保留的 4 條文最後皆以院版通過。 勞動部表示,未來的最低工資,將接續基本 工資作為政府保障基層勞工維持生活水準的 重要政策,藉由專法的制定,完善審議機制的 建構,達成政府穩定明確調整最低工資,撐住 勞工及其家庭經濟生活的承諾;勞動部也將儘 速籌備審議會及研究小組等各項建置工作,讓 該法順利上路施行。 勞動部說明,《最低工資法》共計 19 條, 立法重點包括,勞動部應設置由勞、資、政、 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之最低工資審議會,每年 於第 3 季召開會議;同時定明「消費者物價指 數年增率」為應參採指標,以維持勞工必需之 購買力,並明定 10 項得參採指標。 勞動部指出,最低工資審議以共識決為原 則,如無法達成共識,再以多數決作成決議。 定明最低工資之核定實施程序,以及行政院不 予核定審議通過之最低工資時,勞動部應再召 開審議會進行審議,並將審議結果報請行政院 予以核定。 勞動部將成立研究小組,成員涵括學者專家 6位及與國家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相關之部會代 表。研究小組應於每年四月向審議會提出最低 工資實施對經濟及就業狀況之影響報告,並於 審議會召開會議30日前提出研究報告及調整 建議。 《最低工資法》定明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不 得低於最低工資,倘有違者,處新臺幣 2 萬元 至 100 萬元罰鍰,地方主管機關並得依事業規 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 150 萬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 應按次處罰。 勞動部強調,定明最低工資公告實施前,仍 繼續適用原核定的基本工資數額,且首次訂定 之最低工資不得低於原基本工資。另其他法規 有關基本工資規定未及修正者,適用該法最低 工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