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僱用安定措施 113 年啟動無薪假補貼 7 行業適用 薪資補貼每月最高 9,200 元
  • 日 期
    2024-01-09
  • 內 容

    勞動部 27 日公告「僱用安定措施」將自 113 年 1 月 1 日啟動,由於有 7 個行業已達警示值, 經召開諮詢會議討論後,確定「金屬製品製造 業」等 6 個製造業與「旅行及其他相關服務業」 適用,明年上半年期間與事業單位協議實施減 班休息(俗稱無薪假),可申領薪資補貼,最 高可領 9,200 元。 為避免雇主因經濟不景氣致虧損或業務緊 縮而裁減員工造成失業,勞動部辦理僱用安定 措施,由政府提供勞工減班休息期間薪資補貼 之方式,以達持續僱用、減少失業之目的,穩 定勞雇關係。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服組長吳淑瑛說 明,為了穩定勞工就業,經觀察行業別受景氣 影響情形及當前減班休息狀況,日前召開僱用 安定措施諮詢會議,由勞資政學各界委員共同 討論後,確定「橡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 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 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 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及 「旅行及其他相關服務業」等 7 行業適用。 吳淑瑛說明,符合公告業別的受僱勞工只要 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且在 113 年 6 月 30 日前減班休息期間達 30 日以上,並由地 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最快可在 113 年 1 月 31 日起 90 日內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所屬各分署或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 系統提出申請,補貼請領月數最長為 6 個月。 吳淑瑛指出,僱用安定措施薪資補貼計算方 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 1 個月至前 3 個 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 協議薪資差額的 50%發給(無條件進位至百位 數)並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 9,200 元。 吳淑瑛舉例,例如某全時受僱勞工實施減班 休息前 1 個月至 3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 4 萬 5800 元,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實際協議 薪資為 3 萬元,可依規定每月申請薪資補貼(4 萬 5800 元-3 萬元)×50%=7,900 元。 至於未符合這次公告適用行業之勞雇雙方 如有協商實施減班休息情形,可運用「充電再 出發訓練計畫」,受僱勞工可利用暫時減少正 常工時的時段,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勞動力發 展署所屬分署自辦或委辦的職業訓練課程,並 可在勞保投保薪資差額範圍內,依實際參訓時 數,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申請訓練津貼補助, 每月最高 100 小時,以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 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對於企業則可補助 辦訓費用最高 190 萬元。 勞動部說,想瞭解這次公告實施僱用安定措 施的 7 個行業別,以及僱用安定措施申請方式 及 文 件 等 , 可 撥 打 免 付 費 客 服 專 線 0800-777888,或電洽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 瞭解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