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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開放一般營造業引進移工已核可七成五 國土署提醒雇主資格認定 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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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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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國 土署近年逐步放寬營造業移工引進門檻,2023 年 開放一般營造業民間工程引進外籍勞工1萬5千人 的名額,已核可約 7 成 5;為協助業者加速行政作 業流程,國土署提醒承攬業績計算為申請日回推 3 年,核配人數最高為聘僱本國勞工人數的 40%。 營建移工核定名額已達七成五 為解決臺灣營造業長期面臨的缺工問題,並因應 未來可預期的人力老化問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原營建署)於 2021 年 7 月已放寬原有的專案工 程引進外籍勞工之門檻:民間工程門檻為 2 億元, 公共工程門檻為 1 億元,並且都更、危老重建工程 與商辦目前皆可專案引進移工。過去兩年多來在臺 外籍營造工已增加 1 萬 7,129 人,增幅達 263%。 國土署並於去年與勞動部協商後,首次開放一般 營造業引進外籍勞工,名額為 1 萬 5,000 人。截至 2024 年 2 月 2 日止,共有 859 件雇主認定申請符合 資格,已核配移工名額計 1 萬 1,120 人,尚有 3,880 移工聘僱名額。申請者以綜合營造業為最大宗佔近 9 成,專業營造業與土木包工業申請各約 6%。 申請易出錯項目 國土署舉例說明 由於是首次開放一般營造業申請聘僱移工,申請 文件最常出現業績認定、聘僱保勞人數、申請移工 數等數字上的計算錯誤。國土署提醒,承攬業績認 定是以申請當日,回推前 3 年內的承攬工程契約金 額,年平均達到法定資本額的十倍。以一家甲級營 造廠為例,其近 3 年辦理工程的契約總金額需達到 6 億 7,500 萬,平均每年 2 億 2,500 萬才符合資格。 此外,屬於勞務或財務性質的承攬契約並不納入資 格認定的計算中。 聘僱本國勞工人數計算的相關規定,國土署也特 別舉例說明,如申請者於 2023 年 8 月 1 日提出申 請,採計營造廠聘僱本國勞工的區間就是 2023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如果參加勞工保險的本國勞 工平均人數為 40 人,則可核配 12 名移工,並可透 過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最高核配到 16 人,即聘僱 本國勞工的百分之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