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勞工訴願 e 化 勞動部:有利保障個人權益 112 年就業服務法案件以移工、聘僱外國人居多
  • 日 期
    2024-03-07
  • 內 容

    為使民眾 能更方便查詢勞動部訴願案件進度及決定書內容 等資訊,勞動部於 109 年規劃整合訴願及勞工保險 (就業保險)爭議審議,建置「勞工行政救濟案件資 訊整合平台」,去年受理案件已達 2067 件。 勞動部提醒民眾應當把握權益行使訴願權利,糾 正不當或違法等相關行政處分,並注意申請時效、 補正內容。 依勞動部統計,以 112 年度為例,勞工行政事務 之訴願受理案件數達 2,067 件,以《勞動基準法》、 《就業服務法》及《勞工保險條例》為受理案件數 前 3 大類,分別為 536 件、330 件及 272 件,以上 合計占該年度訴願案件比率約 55.06%,又訴願決 定撤銷及原處分機關自行撤銷原處分者,共計 249 件,約占辦結案件數 1866 件之 13.35%,也就是說 有 1 成 3 的案件,因提起訴願獲得救濟。 在 112 年的勞工行政事務訴願受理案件中,有 318 件以不受理結案,多數樣態以原處分機關先行 撤銷有 180 件,在時效過期共計 23 件。勞動法務 司也指出,《就業服務法》多數以罰款形式居多, 其案件性質以例如外國人非法聘僱、雇用外國人未 依期限申報等。 勞動部進一步統計,計至 112 年 12 月底,共有 297 件(109 年計 24 件、110 年計 72 件、111 年計 79 件、112年計122件)利用線上聲明提起訴願。所以, 民眾如果預計提起訴願即將超過法定期限,又或者 提起的訴願證據資料尚未齊備時,可先利用線上聲 明訴願,以爭取時效。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解釋,雖然民眾在線上聲明訴 願申請比例有增高,但依訴願法規定,民眾仍必須 以書面形式提起訴願,要訴願人簽名蓋章,未來是 否配合電子簽章,行政院還在研議與修法中。 勞動部提醒,部會在收到線上聲明訴願的案件後, 還是會請訴願人於一定期間內補送簽名或蓋章之 訴願書,訴願書也應載明訴願人相關基本資料、訴 願請求事項、訴願事實與理由、收受或知悉行政處 分之日期,以及檢附行政處分影本,後續勞動部才 能對訴願案件進行實質上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