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立委王鴻薇提案放寬外籍幫傭雇主資格 減緩罕病童及有兩名4歲以下幼兒家庭壓力
  • 日 期
    2024-03-13
  • 內 容

    為 因應臺灣托育資源不足,以及罕病兒家庭的照 顧需求,立委王鴻薇提案修改家庭幫傭雇主資 格,下修點數門檻、放寬至有兩名 4 歲以下幼 兒及 6 歲以下罕病兒家庭皆可聘僱家庭幫傭。 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之我國雇主資格,依據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 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家中 必須有 3 名以上 6 歲以下的子女,或者有 4 名 以上 12 歲以下的子女且其中 2 名為 6 歲以下, 又或者家中有長者和幼兒案照規定累計達 16 點, 這三種情況才能申請家庭幫傭。 立委王鴻薇指出,目前臺灣的家庭型態以小 家庭居多,且公托資源使用已經飽和,在人口 稠密的都市地區要找到托育資源就更加困難, 這將導致社會問題、加劇少子化。此外,依據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統計,今年一月罕病通報 人數超過兩萬,罕病兒家庭也需要資源分攤其 沉重負擔。 王鴻薇於本周三(3/6)的衛環委員會提案,建 議勞動部放寬審查標準,修正相關規定為:(一) 家中有 1 名 6 歲以下輕度或中度罕病兒童。(二) 家中有 2 名 4 歲以下兒童。(三)下修 16 點點數 門檻。 但立委林淑芬提出反對意見,她表示支持開 放輕度和中度罕病兒家庭,但是不贊成開放 4 歲以下兒童家庭。她指出鬆綁這部分的外籍幫 傭門檻可能導致替代國人工作,而非作為補充 性人力,現有家事服務、到府保母和托育產業 人員的工作權可能會因此受到衝擊,悖離專業 化與證照化的方向。因提案委員未出席,故該 案暫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