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聘僱中階人力 須按月提撥勞退準備金 符合條件可申請退休 年資自受僱日起算
  • 日 期
    2024-06-21
  • 內 容

    雲 林縣政府將 113 年訂為「國際友誼年」。勞動 暨青年事務發展處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方 案實施至今已超過 2 年,雇主主動申請的情形 持續增加,提醒除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外,事業單位於估算舊制勞退金所需總額時, 亦須將中階外國人納入計算範圍,當外國人符 合退休要件時,即可請領退休金。工作年資應 從「受僱日」起算,而非僅計算中階身份階段。 移工轉換身份時 即應開立專戶 雲縣府指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使轉任 的中階技術人力不受在臺工作年限的限制,不 僅紓解人力進用的問題,也提升了勞力穩定度, 更是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3 及 SDG8 等多項指標,除了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發展 外,也確保了勞工的退休福祉。 勞青處進一步說明,雇主除應依法按月為中 階技術人力提撥薪資總額 2%至 15%的勞工退 休準備金存儲於專戶外,在估算勞基法第 56 條第 2 項退休金所需數額時,亦須將其納入計 算範圍,才符合法令規範。 未曾開設勞退專戶的事業單位,亦應於聘僱 中階技術人力時,盡速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 戶的開立,以及成立監督委員會,同時也須遵 守提撥規定。 至於中階技術人力退休要件以及退休金計 算,勞青處長張世忠表示,中階技術人力與本 國人相同,只要符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 25 年以上、工作 15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或工作 10 年以上且年滿 60 歲等其中一種情形,即得向 雇主申請退休。 雇主則應依勞基法第 55 條規定,按照勞工 年資,工作每滿 1 年給與 2 個基數,至於超過 15 年的年資部分,每滿 1 年給與 1 個基數,最 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 滿半年者以 1 年計。 退休金計算 與本勞規範一致 另外,依勞基法第 57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5 條規定,前述工作年資係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 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張世忠提醒,如中 階技術人力的勞動契約並未終止,則「工作年 資」應自「受僱日」起算,而非由移工轉任為 中階技術人力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