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輔導足額進用身障者 重建處入場訪視 未符標準須繳納差額補助 32 家已遭裁罰
  • 日 期
    2024-08-21
  • 內 容

    身 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僱用勞工 67 人以 上事業單位,即有進用身心障礙勞工的法定 義務。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113 年下半 年起推動「入場訪視輔導足額進用身心障礙 者實施計畫」,協助臺北市不足額義務機關 儘速依法足額進用,以符合法規義務,並促 進企業善盡社會責任。 重建處統計,臺北市內有 4,166 家進用身障 員工的義務單位,其中達到超、足額進用者 有 3,424 家,佔 82.19%,另有 742 家未達法 定足額進用,約佔 2 成,不足人數 998 人。 未足額進用單位除須繳納差額補助費外,截 至今年 4 月,累計有 32 家事業單位因長期未 達進用標準且未見積極進用措施而遭受裁 罰。 不了解、無適合職缺 企業感困擾 至於企業未能進用足額身障員工常見的因 素,主要有對身障者不瞭解、不知如何進用、 自認企業職缺不適合。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高寶華強調,進用身 障員工不僅是法律義務,尤其企業「DEI」指 標,重視多元 (Diversity) 平 等 (Equity) 共 融 (Inclusion),是現代企業發展的潮流,提供多 元友善的職場環境,消弭身心障礙就業的藩 籬,亦是企業必須達到的標準,強化社會責 任,符合企業發展的世界潮流。 此項計畫主要內容有「訪視輔導」與「雇 主服務」,方式包括針對不足額單位安排專 人拜訪,協助解決進用問題與法令解說,協 助企業開發職缺與媒合身障人才,對於有意 願但不知如何進用,或不了解如何開出符合 身障者職缺者,將視需要邀請專家、連結職 務再設計、職業重建單位協同訪視。 一站式協助 依個案提供資源 其他專案型協助,則包括評估企業是否開 設員工餐廳、咖啡廳或商店等部門,可以進 用身障者,並連結相關社福團體經營或進 駐。 重建處長陳昆鴻指出,裁處並非最終目的, 透過該計劃先以訪視方式,輔導促進企業主 動進用。入場訪視計畫為一站式服務,只要 企業提出申請,將視企業實際需求,邀請專 家入場檢視分析,導入各項資源。 只要是臺北市義務單位均可提出申請,詳 情可至重建處網站(https://fd.gov.taipei)業務 服務/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雇主服務,查詢 「113 年度入場訪視輔導足額進用身心障礙 者實施計畫」,或電洽(02)2338-1600 分機 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