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特定工廠申聘移工 案件全數審查完畢 2 個月共受理 855 件 超過九成符合資格
  • 日 期
    2024-08-21
  • 內 容

    特 定工廠聘僱移工資格審查認定已於 5 月 15 日 截止。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表示,所有申請 案已於 7 月底審查完畢,共有 774 件符合資 格,預計核給移工 4,458 人。由於勞動部近期 針對雇主申請移工人數計算公式發布新函釋, 也適用於特定工廠移工配額計算,將於調整 完成後,陸續寄發通知予申請人。 工輔中心統計,受理 855 件當中,774 件通 過審查,比率超過九成;另有 81 件因自行撤 案、缺件未補件或資格不符等原因被駁回。 774 件通過 獲配員額 4,458 人 為補足產業所需基層人力,此次首度開放 特定工廠聘僱移工,總名額 6 千名,工輔中 心審查時,也會一併計算分配名額。工輔中 心說明,774 件符合資格的業者當中,分配移 工員額共計 4,458 人,並未達到上限。至於後 續是否將剩餘的 1,500 多個配額釋出,以及何 時開放,經濟部將再與勞動部討論。 此波開放適用對象為已取得主管機關核發 特定工廠登記證明,或之前臨時工廠階段未 聘有移工者,且同時須符合特定製程及關連 行業,就可向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提出資格 認定;但若工廠還在消防、環保、水利、水 土保持改善階段,或縣市政府尚未核定改善 計畫者則不適用。 273 件已寄發通知 其餘陸續作業 工輔中心收件後,採「一次受理,一次審 查」方式,逐案檢視書面資料,依照特定工 廠所屬行業別分配名額,所有案件 7 月底均 已審查完畢。 針對已審查通過的案件,工輔中心 7 月初 開始陸續函文通知,截至目前為止已寄發 273 件。 勞動部 7 月 9 日核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 務法第 46 條第一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工 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對於製造業、營造業、 農業及中階技術工作等多個行業,若人數計 算有計算式,若計算結果遇有小數點,改以 小數點後第一位應大於零並採無條件進位, 小數點後第二位以下則採四捨五入,取整數 計算。新的函釋同樣也影響特定工廠移工配 額核給,因此目前尚有 501 件未通知。 勞動部配額新函釋 不溯及既往 工輔中心說明,由於不溯及既往,特定工 廠若已收到函文,先前已經核定的移工人數 不會受影響;之後的案件就會依照勞動部新 的規範計算。 據統計,截至 6 月底止,全國經納管、核 定工廠改善計畫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共 計有 1,984 家,較 5 月份增加 86 家。若加上 原臨時登記工廠轉為特登工廠有 7,007 家,合 計特定工廠登記計 8,991 家。 已申請納管的既有未登記工廠約 3.3 萬餘 家,經各地方政府審查符合納管資格者有 27,061 家,審查率 97.48%;較 5 月份增加 63 家。 核定改善計畫 中、彰家數最多 至於申請納管並提送工廠改善計畫 2.9 萬 餘家,縣市主管機關持續審查核定,累計至 目前為止共有 12,940 家,審查率 49.11%;較 5 月份增加 475 家。第一級縣市中,以彰化縣 核准 4831 家最多,審查率 79.06%,其次為臺 中市 3002 家,審查率 43.46%,新北市 925 家 位居第三,審查率 33.16%。高雄市、臺南市 及桃園市分別有 850 家、731 家、438 家,審 查率分別為 36.27%、39.98%、23.07%。 第二級縣市則以雲林縣、屏東縣、嘉義縣 及苗栗縣核准家數最多,分別為 424 家、361 家、324 家、301 家,審查率為 68.76%、89.24%、 62.52%、57.66%。花蓮縣核准 110 家,審查 率亦高達 80.42%。 至於第三級縣市包括臺北市、基隆市、臺 東縣、澎湖縣及金門縣,除基隆市尚有一家 待審,其餘均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