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4.1 萬家接受定期查核 違規 2.44% 屆期未改善 就超標人數廢止移工聘可
  • 日 期
    2024-10-11
  • 內 容

    勞 動部 113 年 5 月定期查核資料,有 4 萬 1,724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發函通知 1,017 家雇主限期改善,違法比率 2.44%;勞動 部提醒,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必須在規定 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減少移工,以符合規定; 如屆期未改善,將就逾規定人數廢止外國人聘 僱許可。 為保障本勞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 勞動部依規定每 3 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及屠宰 業雇主聘僱移工人數及比例。 累計查核逾 178 萬雇主 根據資料,勞動部實施製造業及屠宰業定期 查核,自 97 年 5 月首次辦理定期查核,至 113 年 5 月已辦理 65 次,累計查核雇主 178 萬 8,432 家次,不符規定比例發函通知雇主限期改善 5 萬 134 家次,佔查核家次 2.8%,累計提報廢止 有 5,368 家次、廢止移工人數 8,006 人。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定期查核之程序作法,除 國內新增投資案、臺商投資案與離岸風電產業 人力補充案,雇主自引進符合查核基準規定之 申請案首名外國人入國滿 3 個月者,應納入每 年 2 月、5 月、8 月及 11 月定期查核。而國內 新增投資案、臺商投資案與離岸風電產業人力 補充案則於首名外國人入國滿 1 年者,於當年 度最近辦理之定期查核月份辦理首次查核,第 2 次以後查核回復比照前揭一般對象辦理。 又已引進外加就業安定費案之雇主,採內框 與外框等兩段式查核,內框查核係針對原有五 級制之名額進行查核;外框查核則針對雇主取 得外加就業安定費案名額後之總名額加以查 核。 依勞動部 113 年 5 月定期查核資料,有 4 萬 1,724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這次查 核結果有 1,017 家雇主聘僱移工人數超過所核 配比例,超額移工人數 1,446 人,違法比率 2.44 %,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 129 家雇主經 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 止許可移工人數有 195 人;6 個月前查核已完 成改善比率 88.83%。 5 月查核結果 千餘家超標 又 4 萬 1,724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 核,其中有 1 萬 7,495 家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 費引進移工配額滿 3 個月接受查核,查核結果, 其中 620 家雇主移工超標要求限期改善,有 91 家須提報廢止移工配額,廢止 151 人。 勞動部提醒,經通知限期改善之雇主,應於 規定改善期間增聘本國勞工或降低聘僱外國 人人數,屆期未改善者,應就超過規定上限部 分人數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