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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碳費費率公告每噸300 元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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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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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環境部依據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之建議,核定碳費 費率並完成預告等法制作業,於 21 日正式公告「碳費徵收費率」,並訂於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 正式公告如先前環境部預告,一般費率為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300 元,申請並核定自主減量計 畫的單位,若以「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公告較嚴格的附表一「行業別指定削減率 規定」為目標,則適用優惠費率 A,為每公噸 50 元。 若採「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公告附表二的「術標竿指定削減率規定」,來訂定 自主減量目標,則適用優惠費率 B,為新臺幣 100 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環境部於已於 8 月底訂定碳費三子法,正式宣告我國邁入碳定價時代。依據三子法其中之一 的「碳費收費辦法」規定,碳費徵收對象(2.5 萬噸以上年排放量)在 2026 年 5 月,必須依據其 適用的碳費徵收費率和 2025 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並繳交碳費。 環境部強調,碳費徵收是以減量為出發點,徵收對象如果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達到減量指定目 標者,可申請核定優惠費率,也會提供相關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