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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民眾趕國土計畫上路前變更 案件爆量 國土署:受理期尊重地方 部分可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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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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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立院內政委員會 7 日召開「國土計畫法 修正草案」第一次初步審查會議,邀請地 方縣市政府派代表陳述意見,除希望配套 子法盡快公告、地方也希望轉軌機制明確 化,內政部表示使用管制規則已完成內部 審議,新制上路後已取得開發許可、環評 水保等情況可沿用或續行。 配套子法未完備 第一線解釋有困難 按照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規定,明年公告 國土功能分區圖後,現行區域計畫法就不 再適用,因民間仍有不少意見,近期朝野 立委提案再延後上路。立院內政委員會初 次審查相關草案,邀請直轄市、縣市政府 代表陳述推動新制遇到的困難。 目前已有 14 個縣市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 草案至內政部,其餘新北市、苗栗縣、彰 化縣、臺東縣預計今年底送內政部審議, 桃園市則因計畫檢討研商,預計盡快連同 功能分區圖報送內政部。南投縣、臺中市、 雲林縣則提出疑問,未允諾提交期程。 現有零散工廠反映進退兩難 而各地方政府主要提出的共通意見包 括,相關配套子法尚未完備,面對民眾關 心新制上路後的權益有何影響不易說明清 楚,如新竹縣代表指出當地工廠建設零 散,未來若不能擴廠無利可圖,退縮改變 其他用途,建蔽率又有大量限縮,民眾進 退兩難。 程序進行中案件 望有明確轉軌機制 桃園市代表則指出,民眾擔憂新制上路 後無法對接目前區域計畫法下的 10 種分 類、18 種用地,擔憂不知道如何使用。此 外由於擔憂新制限縮土地利用,不少地方 縣市都面臨現行區域計畫法下爆量的變更 編定或更正編定案件,甚至癱瘓相關局 處,希望未來新制上路後對於正在程序中 的申請案件如何處理,有明確的轉軌機制。 國土署長吳欣修回覆,23 項配套子法已 完成 15 項,各界關注的國土計畫土地使用 管制規則草案也已由內政部法規會通過, 預計年底前全部發布。針對民眾趕在新制 上路前提出的土地變更、更正等案件的受 理期程,尊重各地方縣市政府的決定。 吳欣修:子法年底完成 取得許可續行 至於上路後進行中的案件是否可續行或 沿用,吳欣修說明,若已取得開發許可案 件可續行,尚未取得開發許可但取得相關 條件(如環評、水保),則可以沿用。若 是興辦事業已核准,使用地尚未完成變更 的情況,仍可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