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協助事業單位落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動部推動訓練單位評鑑 甲等單位 73 家
  • 日 期
    2024-11-29
  • 內 容

    為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勞動部每 年辦理訓練單位評鑑,確保訓練內容符合職安 衛法規及實務需求。截至 113 年 10 月 1 日,獲 評鑑為甲等以上且仍在有效期內的訓練單位 共計 73 家,其中教育訓練管理職類 42 家、技 術職類 31 家,更有 24 家同時取得雙甲等以上 佳績。 評鑑制度嚴謹 保障訓練品質 勞動部指出,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須 為勞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與訓練,內容 應根據行業特性及工作性質規劃。雇主可自行 辦理課程,或指派勞工至合法且經評鑑的訓練 單位參訓。 目前,全國具對外招生資格的職業安全衛生 教育訓練單位共 97 家,112 年度共開辦 9,071 班,受訓人次達 28 萬 5,428 人。訓練單位的辦 訓品質對事業單位職安衛推動水準具有關鍵 影響,因此,勞動部每年委託專業團體進行評 鑑,並由具職安衛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實地訪 視教學與實習場地,最終結果經評鑑小組審查 後公布。 評鑑結果依表現分為優等、甲等、乙等、丙 等及丁等五級。對於特定涉及高風險或重要管 理角色的訓練職類,例如職業安全管理師、吊 升荷重 3 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等, 訓練單位必須取得甲等以上評鑑,並定期接受 重新評鑑才能持續授課。 雇主指派勞工參訓選合法認可單位 勞動部提醒,雇主在安排勞工或承攬人所屬 勞工參與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應確認訓練單 位是否依法設置職業訓練機構並取得勞動部 認可資格。為確保教育品質,建議優先選擇近 年評鑑為甲等以上的訓練單位。相關資訊可至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查 詢,或聯繫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統籌管理機構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電話:(02) 2577-8806 分機 575、579、562)。 勞動部強調,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保護勞工 職場安全的基石,也是提升事業單位職安衛管 理水平的重要一環,未來將持續完善評鑑機制, 攜手事業單位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