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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香伶手稿感謝關心 北市勞動局籲中央正視 許銘春:反對派遣立專法 改在勞基法處理
  • 日 期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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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昨遭李姓男子持鋼筋攻擊流血送醫,因李姓男子投訴不滿中油「假承攬、真雇用」,也讓非典型勞動議題再度被關注,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任何暴力行為都應該譴責,人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應該要用合理方式表達,有關派遣工、同工同酬的問題,她反對立專法,勞動部會盡速在勞基法等增訂,希望在下會期提出草案。

    勞動部長許銘春1日出席「亞洲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機構會議」會後受訪昨上述說明。

    據悉,李姓男子過去也曾多次向勞動部抗議,還曾威脅勞動部前部長有過不法恐嚇行為,勞動部因此向大同分局申請禁制令。

    台北市勞動局副局長陳惠琪今天上午說明,局長賴香伶傷勢穩定,精神狀況尚可,現正等待復原,同時展示賴香伶手稿,表達對各界的關心,手稿上寫著「謝謝大家的關心,目前傷勢已穩定許多,請大家放心!賴香伶敬筆」日期為107年11月1日。

    至於有關公務機關進行勞務承攬致有勞動權益受損情事,北市勞動局呼籲中央政府應正視此問題,並共同研商解決,以保障勞動權益。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明,派遣勞工與一般受雇勞工一樣,其權益皆受到《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勞動法令的保障。至於部長所說派遣不立專法,是因為這2年針對工會成員做了1,488份問卷,其中有2成4不贊成立法、6成支持立法或是入法,及1成無意見,因此為更務實保障派遣勞工,所以將在勞基法等處理。

    王厚偉進一步指出,派遣勞工之雇主責任,已分別在《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範,而《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也分別在職業安全、性騷擾防制、性別平等措施等加強保護派遣勞工。

    他說,未來勞動部將強化《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範,例如,派遣勞工與一般受僱勞工應享同工同酬,要派單位對派遣勞工之職災補償應負連帶責任、對積欠工資應負補充責任,以及禁止登錄型(定期契約)等重要權益,都將研議增訂於勞動法令中,並呼籲所有要派之事業單位與派遣公司應該珍惜派遣勞工,依勞動法令落實,避免違法發生。

    另外,為能夠確保派遣勞工權益,勞動部自98年起,持續辦理派遣勞工權益專案檢查。98年至106年檢查共計檢查2,182家次,除對違法派遣業者處以罰鍰外,亦要求違法事業單位參加該部舉辦的勞動法令教育講習,以矯正其違法行為與保障其員工權益。此期間,派遣業者違反勞動法令情形有確實逐漸改善,例如,積欠加班費違法情事,102年違法比率是16.7%,到106年已降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