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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工商早餐會 提出 27 項提案、74 項建議 例假補休彈性 籲擴大至勞資會議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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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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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工商協進會 11 月 26 日舉辦工商早餐會,由行 政院長卓榮泰率勞動部、經濟部、國發會等 14 個部會面對面與企業交流。此次共有 27 項提 案,提出 74 項建議,涵蓋勞資關係、創新經 濟、優化稅制等六大面向。現行規定,因天災、 事變或突發事件的補假休息期限為 7 日,且須 經工會同意,工商協進會提案將適用範圍擴及 至「經勞資會議同意」的事業單位,讓更多企 業得以彈性調整人力。 鬆綁外籍生 引領觀光業發展 觀光產業發展也是此次討論重點,工商協進 會常務理事潘思亮呼籲政府借鏡日本經驗,將 觀光定調為出口導向的產業。潘思亮指出,為 解決少子女化、缺工的困境,日本政府自 2014 年起即放寬外籍實習生申請簽證及工作的規 範,2023 年觀光順差達到 5 兆元,今年預期會 再翻倍。他並向政府喊話鬆綁所有外籍學生、 外籍實習生的限制,觀光產業帶領經濟復甦。 勞動部相關函釋,雇主於天災、事變或突發 事件結束後,須給予勞工補假休息,最遲為 7 日內;另外 2024 年 7 月 17 日函釋也申明,雇 主經工會同意,或於團體協約中載明,允許勞 雇雙方另行協商排定補休者,可在 30 日內安 排補休,不必受限於前述期限。 補休期限延長 勞動部允評估 工商協進會表示,截至 2023 年,企業工會組 織率僅 16.3%,團體協約共 877 件,在企業工 會總數 939 家的情形下,簽訂團體協約件數僅 有 182 件。鑑於工會組織率偏低,而勞資會議 也是溝通的管道,籲請勞動部視產業實際狀況, 將適用範圍擴大至「經勞資會議同意」的事業 單位,讓為數更多的企業能進行緊急人力調 配。 勞動部回應,勞基法第 40 條例外允許因天 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停止例假,雇主須給付加 倍工資,並給予勞工補假休息,考量此類搶修、 搶救作業需數日甚至數週完成,因此今年發布 通函解釋,原則上補休應在 7 日內,若經工會 同意或於團體協約中載明,勞雇雙方得另行協 商於 30 日內為之,但仍需注意不得使勞工連 續工作逾 13 日。針對此次所提建議,將盡快 邀集勞雇團體進一步討論評估。 現行所規範加班費計算方式,會因平日、休 息日、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而有不同,甚至每 2 個小時就有完全不同的計算標準,容易造成 雇主不慎違規。工商協進會表示,雖然許多具 規模的企業已購置計算系統,但為數眾多的中 小企業仍習慣使用免費試算表軟體,增加誤算 的可能性,此次提案重新檢視並簡化各類加班 費計算標準。 加班費計算紛雜 企業盼簡化 勞動部解釋,考量不同假別對勞工休息需求 的差異,因此定有不同的工資計算標準,現行 法規也已運作多年;工商團體所提建議因涉及 修法,有待勞資雙方溝通,凝聚共識。目前勞 動部已設有加班費試算系統供企業使用,法令 宣導也將工資計算方式列為重點,如個案有疑 義,均可向勞動部或各地勞政單位洽詢。 各行各業面臨缺工問題,此次早餐會也希望 勞動部放寬加班時數規定,比照公務員以每月 60 小時為上限。此外,勞基法第 32 條第 3 項 要求僱用 30 人以上勞工的雇主,若要延長月 加班至 54 小時者,除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外,還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企業憂心恐因 此成為勞動檢查對象。加班上限涉及修法 暫無共識 勞動部說明,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特 殊加班時數沒有上限,不必計入每月加班時數 上限的 46 小時內;休息日加班屬於法定正常 工時外時間,就必須計入。至於國定假日如雇 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於 8 小時內,不必計入 每月加班總時數,超過部分才須算在 46 小時 的額度內。 勞動部表示,前述各類加班時數,僅有部分 列入時數上限,再搭配 3 個月 138 小時的週期 調整,可因應大多數產業的加班需求。另外, 企業如有加班彈性調整需要,無須逐次申請, 可事先一次申請一段時間,「加班輪班間隔及 例假線上備查系統」已建置完成,事業單位可 加以利用,將先以輔導企業熟悉運用現行備查 系統及程序優先。 至於加班時數上限調整,以及簡化備查流程, 均涉及修法,有待凝聚共識後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