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擴大人力來源 勞動部獎助956 家企業進用身障者
  • 日 期
    2024-12-10
  • 內 容

    為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平權與勞動參與,勞動部勞 動力發展署積極運用就業促進措施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並針對雇主提供「僱用獎助」措施, 鼓勵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建構友善就業環境,近 3 年運用僱用獎助已協助 956 家雇主僱用 1,627 名身心障礙失業勞工,雇主行業別前三大為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以及住宿及餐飲業。 勞動力發展署強調,現在正是各行各業缺工搶人才的時刻,希望雇主多加運用政府提供的資 源,僱用身心障礙勞工朋友,也讓他們可以在職場累積經驗及發揮所長。 每聘用 1 名身障者 每月獎助 1.3 萬元 發展署說明,為了鼓勵雇主僱用身心障礙失業勞工,協助身障朋友順利返回職場就業,只要雇 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符合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的身心障礙勞工,僱用滿 30 日可 依規定發給「僱用獎助」,雇主每僱用 1 人,以全時工作僱用者,每月發給雇主 1 萬 3,000 元, 最長 12 個月;以部分工時僱用者,也會以每人每小時 70 元發給雇主僱用獎助,希望幫助雇主補 實人力,也讓身心障礙失業勞工排除就業障礙,重回勞動市場就業。 發展署表示,有意願雇主可洽詢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由專人為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