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外勞喘息服務 12月起放寬
  • 日 期
    2018-12-03
  • 內 容

    為了兼顧被看護者照顧需求及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勞動權益,勞動部與衛福部共同推動「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預計在12月1日正式上路,會有2.8萬戶家庭受惠。

    據最新統計,我國約有23萬7,923名外籍看護工,協助分攤失能及高齡者的照顧,但由於越來越多獨居長者,讓外籍看護休假時,會讓長者的照顧出現斷層,甚至會出現無法休假的糾紛。

    衛福部原規定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被照顧者,在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照顧達1個月者以上者,才能在第31天開始申請補助給付的喘息服務;當外籍家庭看護工週休1日或短暫休假時並不適用,因此必須由家人自行照顧、或全額自費聘僱本國照顧服務員、或尋求喘息服務單位購買服務。

    勞動部表示,為減輕失能者家庭照顧壓力、落實外籍勞工休假權益、促進勞雇關係和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被看護者,如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第7級或第8級(重度失能或重度身心障礙),且為獨居(僅與外籍看護工同住),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長照需要者,在所聘僱外籍看護工無法提供照顧時,就可申請使用居家、機構、日間照顧、夜間喘息等喘息服務。

    勞動部指出,符合喘息外籍看護工家庭每年有補助時數上限,當外籍看護工要休假時,聘僱家庭可以事先向長照中心申請喘息服務,如果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身分別給予100%、95%或84%費用補助額度,相關經費由長照基金與就業安定基金共同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