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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勞工有自提勞退金 勞動部:免計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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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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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勞動部提醒,一年一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報稅期間來 臨,勞工如在 113 年有自願提繳退休金,今年 5 月至 6 月在申報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扣繳憑 單薪資總額可扣除已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金額。 勞動部說明,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規定,勞工、受委任工作者、實際從事勞動之雇 主及自營作業者,得在每月工資、執行業務所得 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 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課稅。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如果為勞工身分自願提繳退休金者,雇主應於填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 繳憑單」時,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並將給 付總額欄位扣除自願提繳金額,勞工於報稅時,毋須再重複扣除一次。如發現有未扣除自願提 繳金額或金額有誤,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