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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嬰津貼擬增1個月 教團憂成效不彰 建議提高基準、給付月數增為 12 個月
  • 日 期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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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月新生兒人數再創歷史新低,為挽救 低迷的生育率,政府正研擬修法加碼育嬰 留停津貼。但教團認為,微幅增加補助難 有成效,建議增加補助幅度、拉長請領月 數,並讓公、私部門受僱者一體適用。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今年 5 月全臺出生 人口數僅 8,433 人,再破單月新低。勞動部 正研議修正《就業保險法》,讓領滿 6 個 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雙親,於育嬰留停 期間,得各再請領 1 個月津貼。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20 日召開記者 會,針對生育政策再次提出建言。全教總 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對於勞動部正視少子 女化問題表示肯定,但以現行育嬰留停津 貼制度,無法吸引年輕夫妻安心生養。 全教總:現行基準過低 建議增至 8 成 以育嬰留停津貼來說,目前基準為投保 薪資的 6 成,從 2021 年起政府以公務預算 加給 2 成薪資補助,但 8 成津貼遠遠不足。 以去年公教人員保險的給付總金額和給付 件數概算,平均請領約 1 萬 7,180 元;而若 以有育嬰需求的年輕夫妻年資和薪資偏低 來推測,公、私部門受僱者每月育嬰留停 津貼可能不及最低工資。 因此全教總建議同步修正《就業保險法》 和《公教人員保險法》,將津貼基準從 6 成提高到 8 成,再加上政府補助 2 成,達到 投保薪資全額。其次,津貼可請領的月數 目前為 6 個月,若沒有更長時間可請領給付 提升誘因,大概很難達到鼓勵生育的政策 目的,全教總建議延長到 12 個月。 第三點訴求則是針對申請期間,目前的 規範是子女滿 3 歲前可申請,但研究指出, 3 到 6 歲嬰幼兒仍有高度照顧需求,親子互 動更容易建立穩定的依附關係。國際勞工 組織也指出,育嬰假申請率與期間能獲得 的給付正相關,全教總建議將可申請育嬰 留停津貼的養育子女年紀放寬至 6 歲。期待 政府和朝野立委盡速修法調整。 放寬申請年限 改善公私落差 立委陳昭姿也列席記者會表達對相關訴 求的支持,她指出去年出生人口約 13.5 萬 人,近 40 年少了 6 成。也有媒體研究指出, 未婚比率雖然增加,但有結婚多半有生育 意願、考慮生第二胎者更高達 7 成。如何支 持有育兒計畫的家庭,就非常關鍵。 對於已婚而且有生育規劃的家庭來說, 津貼是最實質、直接的做法,以目前的物 價和育兒的經濟負擔來看,加 1 個月津貼的 小修小補,難以應對嚴重的少子化危機。 她也提到,因為現行育兒津貼制度在不 同身分有一些差別,就保法保障勞工 6 成投 保薪資補貼;而公務人員保險法則是以本 俸為主,沒有加入專業加給,公、私部門 2 種制度有相當差距,因此除了支持全教總 訴求,也呼籲考試院正視制度落差,並請 行政院協調協助,共同改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