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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勞動部就安基金使用 監察院調查有缺失 失能者聘外看需繳就安費 雇主協會要求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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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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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社 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 去年 12 月向監察院遞交陳情書,針對勞動部 就業安定基金疑似遭濫用及不當使用提出質 疑,監察院近日回函表示,確認勞動部在就安 基金使用上確有諸多缺失,該協會強調失能者 家庭因長期照護需求而不得不聘僱外籍看護 工,被迫每月繳納 2,000 元就業安定費,呼籲 勞動部應立即檢討減收或免收政策。 7 千餘萬不當支出 籲減免「失能稅」 失能雇主協會 2 日發新聞稿指出,監察院於 114 年 6 月 27 日以「院台字第 1144330265 號」 回函,監察院調查報告揭示,勞動部及其所屬 機關於 111 至 113 年間,將高達 7,224 萬 6,254 元的就安基金用於與法定用途無關或關聯性 薄弱的項目。協會痛批,失能者家庭每月被迫 繳納 2,000 元、形同「失能稅」的就業安定費, 如今卻未能真正用於改善就業環境與照護資 源,令人心寒。 監察院回覆的調查報告中明確指出,勞動部 在就安基金管理上存在多項重大缺失,包括預 算編列不當、管理機制失靈等,監察院要求強 化管理會審議機制,明確規範用途,禁止不當 採購,勞動部應定期公開採購案決標資料、補 助案件成效及基金支用明細,接受公眾監督, 避免類似濫用事件再次發生。 提三訴求 落實就安基金管理改革 失能雇主協會表示,針對監察結果與勞動部 失職情形,該協會代表全台失能者家庭與看護 雇主,提出三項訴求: 一、盡速將不當支出的7,224萬餘元依法追回, 給予失能者家庭及全體雇主一個公道。 二、減收或免收就業安定費,尤其就業服務 法並未規定就業安定費爭生之金額,因此應針 對失能者家庭因照護需求聘僱外籍看護工的 特殊情況,檢討減收或免收就業安定費,減輕 弱勢家庭的經濟負擔。 三、依監察院要求,全面檢討並落實就安基 金管理改革,確保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及勞工福 祉,嚴格執行整體改善措施。 失能雇主協會呼籲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就安基 金使用情形,支持減免失能者家庭就業安定費 的訴求,守護弱勢家庭的權益,讓每一分付出 都能發揮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