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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有薪產檢及陪產檢假 由政府補助2 日薪資 今年已補助 1.7 萬人 勞動部提醒企業申請 -
日 期
2025-12-01 -
內 容
為增進受僱者生育、養育期間的各項福祉,以 營造更為友善育兒環境,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 起,「有薪產檢假」及「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 由 5 日增加為 7 日,新增 2 日之薪資費用,考 量企業之負擔能力,全部由中央政府補助。勞 動部提醒,已支付勞工全額薪資後,企業可向 勞保局提出薪資補助申請,2025 年截止 10 月 底,已補助 1.7 萬餘人,核付金額 6 千餘萬元。 總數 7 日 勞工自行調配日數 依規定,受僱者為陪伴配偶產檢或生產,「陪 產檢及陪產假」可在總數 7 日之額度內,自行 決定陪產檢請假的日數及陪產請假的日數。如 為陪伴配偶產檢,應於配偶妊娠期間請休,如 為陪伴配偶生產,應在配偶分娩的當日及其前 後合計 15 日期間內請休。 受僱者有產檢事實及需求,或有陪伴其配偶 妊娠產檢、分娩之事實及需求,選擇以「半日」 或「小時」為請假單位,雇主不得拒絕。受僱 者選擇以「小時」為請假單位者,「7 日」之 計算,得以每日 8 小時乘以 7,共 56 小時計給。 另外,部分工時受僱者則按平均每週工作時 數依比例計給,因此申請補助之範圍為該受僱 者請產檢假或陪產檢及陪產假第 6 日至第 7 日 依比例計給之時數之薪資。 舉例:部分工時受僱者平均每週工作時數為 10 小時,5 日產檢假或陪產檢及陪產假依比例 計給為 10 小時【(10 小時÷40 小時)×5 日×8 小 時】、7 日產檢假或陪產檢及陪產假依比例計 給為14小時【(10小時÷40小時)×7日×8小時】, 得申請補助之範圍為該受僱者請產檢假或陪 產檢及陪產假第 11 至第 14 小時之薪資。 部分工時勞工依比例給付薪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說明, 受僱者依法提出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申請 時,雇主不得拒絕。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雇 主於給付受僱者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 後,就其中各逾 5 日之第 6 日、第 7 日部分, 得向勞保局申請薪資補助。 黃琦雅指出,2025 年截止 10 月底,產檢假薪 資補助 7 千多人,補助金額約 2 千餘萬元;陪 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 1 萬餘人,核付金額 4 千餘萬元。 勞動部強調,政府給予企業經濟支持,企業 包容勞工照顧彈性需求,有利雇主留住成熟勞 動力,而勞工照顧不離職,也能有助雇主留才 緩解企業缺工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