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傷病假、家庭照顧假新制 列勞檢重點
  • 日 期
    2026-01-28
  • 內 容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與勞工請假權益密切相 關的三項規定修正將正式生效,涵蓋「普通傷病假」、「家庭照顧假」與「育嬰留職停薪」。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新修正規定勢必列為勞動檢查重點項目,若雇主未依規定給假,最重 將面臨 100 萬元罰鍰。 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這次針對病假、育嬰留停及家庭照顧假的法規修正,是因應社會變遷、 積極落實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具體行動,呼籲雇主遵循新修法規,主動調整內部管理制度。 有關「.普通傷病假保障增加」,勞工 1 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日者,雇主不得因此給 予不利處分;全勤獎金扣發應按「請假日數」依比例計算。勞工因「親自照顧家庭成員」均可 請假,且可以選擇以「時」作為請假單位,更具彈性。勞工申請「育嬰留停」,可以「日」作 為請假單位,最多得請 30 日;原則需於 5 日前提出,但因突發狀況如:子女生病、停托、停 課,受僱者須親自照顧時,得於 1 日前提出。若經查核發現事業單位未依法給假,將依法處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