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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防制強迫勞動指引 洪申翰:年後公布 禁止留置移工護照文件 立即修就服法
  • 日 期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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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台美貿易協定中關於勞動權益,勞動部長 洪申翰強調,勞動權益已成為國際競爭的「必 要配備」,此次協定將達成產業、勞工與國家 的三贏局面。洪申翰指出,已完成企業防制強 迫勞動指引,預計農曆春節年後第一週正式公 布,同時立即修訂《就業服務法》有關禁止留 置移工護照與重要身分文件,年後送行政院並 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台灣國際供應鏈角色越來越重要 洪申翰 13 日下午在行政院「臺美對等貿易協 定總體說明記者會」,以及勞動部舉行的「完 善勞權規範競爭更有力」記者會說明相關事 項。 洪申翰強調,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也與美國有 相同默契,在勞動權益談判的思考核心為當台 灣產業走進世界、在國際供應鏈角色越來越重 要,就須接軌國際標準強化勞動權益保障。 針對協定生效 3 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 撈業的移工收取招募費,執行移工服務費「不 預收、不超收」的規定,洪申翰說明,其中漁 撈包括遠洋漁工,由於本次屬臺美雙邊貿易協 定內容,主要涉及雙邊貿易相關產業,他說未 來將視實施成效,評估是否擴及其他產業類。 3 年調適期 輔導與修法並行 洪申翰說明,政府目標是 3 年內禁止來臺移 工被收取境外招募費,但境外收費涉及來源國 仲介行為,非完全由臺灣政府可控,另臺灣多 為中小企業,因此需提供 3 年調適期,3 年期 間會持續輔導、推動,而非靜待期滿才處理。 洪申翰進一步說,台美有共識要防止強迫勞 動、落實公平招募,勞動部已完成訂定企業強 迫勞動指引,預計年後首週公布,同時將修訂 《就業服務法》有關禁止留置移工護照與重要 身分文件,將於年後送行政院,儘速送立法院 審議。 洪申翰指出,也將與經濟部合作組成輔導團 隊,舉辦多場產業說明會,協助企業理解強迫 勞動風險與合規要求;同時也將精進「國對國 直聘」制度,強化雇主直接聘僱行政流程,減 少仲介費用,協助企業降低成本,他指出,目 前部分企業已實施「零付費移工」模式,由雇 主負擔招募及仲介費用,政府也將持續鼓勵企 業採行此做法。同時將優化仲介評鑑制度,納 入「公平招募」精神,鼓勵仲介業者落實防制 強迫勞動原則。 仲介評鑑制度納「公平招募」精神 洪申翰指出,為協助產業降低強迫勞動與經 營風險,我國將循國內審議程序,採認美國關 稅法第 307 條認定的強迫勞動產品禁止輸入我 國,接軌國際勞動規範,提升我國產品在全球 市場信任度,後續會與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成 審議會,我國將循國內程序進行認定,禁止強 迫勞動產品輸入,讓勞動人權對齊國際標準, 阻絕低價強迫勞動商品流入台灣,保障台灣產 業成為國際認可的優質供應鏈,讓貿易與消費 更符合人權期待。 此外,洪申翰也說,經濟部已規劃 30 億要協 助產業轉型、穩定勞工就業,前幾天與汽車業 工會座談,也請經濟部研議新台幣 30 億元車 業專款要連結勞工權益,避免產業一手拿補助、 一手對勞工不利,農曆年後就會跨部會召開勞、 資、政社會對話助勞工調適,並加碼預算推動 專案計畫支持勞工精進工作技能,會雙管齊下 協助產業跟勞工。降低工會組成門檻人數 尚未訂定 勞動部將在協定生效後五年內,針對勞工結 社權之下列事項進行法規調適,在工會制度方 面,洪申翰表示,目前尚未訂定具體降低企業 工會組成門檻的人數標準。未來將廣泛蒐集勞 資雙方及產業意見,評估制度調整方向。此外, 針對長期未運作工會的處理機制,也將研議建 立適當制度,但強調並非賦予政府任意解散工 會的權力,而是為保障勞工結社權與協商權。 洪申翰強調,整體改革目標明確,即降低移 工債務負擔、推動公平招募、防制強迫勞動, 並強化勞動權益保障。政府將在調適期內持續 推動相關制度完善,確保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