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海外引進技術人力須具 A2 英/華語 勞動部說明採認範圍標準鼓勵先修
  • 日 期
    2026-03-12
  • 內 容

    勞動部今年實施的外國技術人力新制,新 開放旅宿業和商港碼頭裝卸業者可從海外 引進技術人力,除學經歷與技術條件以 外,也要求必須具備基礎的華語或英語能 力。勞動部近期也明確說明採認的語言檢 定範圍,並且建議旅館業者鼓勵已經在臺 的外國實習生預先取得基礎華語或英語能 力,即可符合外國技術人力的工作資格。 依據修正更名後的「外國技術人力工作 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旅宿服務工作及 新增的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業者 可以由海外引進高中以上符合學經歷資格 以及技術、語言條件的外國人來臺工作。 旅宿服務、商港碼頭工作門檻 其中針對語言能力的門檻,勞動部要求 必須通過華語或英語口語或聽力能力「基 礎級 A2」以上語言能力檢定;如果是以英 語檢定證明作為申請依據,須自聘僱日起 三年內需通過華語口語或聽力能力「基礎 級 A2」檢定。 各國辦理語言能力檢定的機構多元,各 類檢定的考試方式、嚴謹程度也存在落 差,日前就曾傳出有意來臺實習的學生實 際語言能力與測驗成績不符的情況。 勞動部近期發函說明其採認的語言能力 檢定範圍及標準,符合所謂「英語之口語 或聽力能力『基礎級 A2』以上」,包含: 劍 橋 大 學 英 語 能 力 認 證 分 級 測 驗 (Cambridge Main Suite)達 KET 以上;劍橋領 思-職場英語(Linguaskill Business,原劍橋博 思國際職場英檢 BULATS),Linguaskill 達 120分以上或BULATS達ALTE Level1以上。 多益、雅思、托福等皆採認 其他採認的檢定還包括外語能力測驗 (FLPT)三項筆試總分 105 以上,口試 S-1+ 以上;全民英檢(GEPT)初級以上;托福 (TOEFL)紙筆測驗 390 以上/iBT29 以上。多 益(TOEIC)舊制 350 分以上,新制聽力 110 以上且閱讀 115 以上;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 驗(CSEPT)第一級 130 以上,第二級 120 以 上;雅思(IELTS)3 以上。 此外,由於管理辦法中針對旅宿服務工 作的技術條件,其中之一為過去 3 年曾來臺 實習 6 個月以上,因此勞動部也建議旅館業 者,若希望未來透過海外延攬方式留用外 國籍實習生,可以鼓勵外國學生在實習期 間或在學期間先行通過上述採認範圍的語 言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