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勞保12萬人勞退17萬人 勞保局逕調薪資 企業欲更正 函到30日內檢具薪資等辦理
  • 日 期
    2019-07-01
  • 內 容

    為避免雇主低報勞、就保及勞退薪資,勞保局主動比對107年度財稅薪資資料,查核後將通知逕調勞、就保投保薪資單位3.8萬餘家,逕調人數12.2萬餘人;另通知逕調勞退提繳工資單位4.7萬餘家,逕調人數17.4萬餘人,將分批自108年7月1日、8月1日起按調高後之金額計收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如有不符,事業單位可於收到逕調通知函30日內,檢具薪資佐證資料等寄送勞保局辦理更正。

    依勞保條例規定,勞工薪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企業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勞保局;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其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1日生效。故企業可視業務需要及員工月薪資總額異動情況,至少每隔半年(每年2月及8月)按所屬員工之平均月薪資總額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調整,但勞工薪資如有變動,亦可隨時申報調整,並非投保薪資之調整僅能在每年2月及8月申報。

    勞保局勞工退休組長楊佳惠說明,預估通知逕調勞、就保投保薪資單位3.8萬餘家,逕調人數12.2萬餘人,每月增加保險費收入5千萬餘元;通知逕調勞退提繳工資單位4.7萬餘家,逕調人數17.4萬餘人,每月增加退休金8千萬餘元。

    楊佳惠進一步分析低報原因,有可能是雇主調整薪資或是故意高薪低報,按照規定,若有調整薪資必須在每年的2或8月進行申報;至於哪些行業遭逕調的比例最高,她指出,批發零售業、製造業及營造業占前3名。

    楊佳惠表示,108年度財稅逕調係透過財政部取得107年度財稅薪資臨時所得資料辦理,由於不是屬於今年度資料,與逕調時之工資存在時間落差,所以被保險人(勞工)逕調後之金額如與目前每月薪資總額不符,事業單位可於收到逕調通知函(分別於108年6月底及7月底寄發)30日內,檢具薪資佐證資料(如薪資明細等)寄送勞保局辦理更正。

    以去年為例,通知逕調勞退提繳工資的人數為13.6萬人,其中有1.3萬人進行申覆;勞、就保投保薪資則達10.2萬人,其中有5,683人申覆。

    楊佳惠強調,針對被逕調單位將會列入後續的追蹤查核,如屬多次、連續被逕調等單位將辦理專案查核,經查核違法屬實即予裁罰,以督促雇主覈實申報員工之投保薪資、提繳工資,積極維護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