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外傭就安費 就安基金管理會通過 以點數區分 達 10 點就安費 2 千元
  • 日 期
    2026-04-14
  • 內 容

    】由 於外傭新制將於 4 月 13 日開放申請,這次政 策設計上對於本國特殊照顧需求的家庭有給 予調降每月就業安定費;勞動部 1 日召開就安 基金管理委員會臨時會,會中通過外籍家庭幫 傭就業安定費數額表修正案,針對申請點數 「達 10 點」者,每月就安費為 2 千元,申請 點數「未達 10 點」者,每月就安費維持 5 千 元。 減輕家庭壓力 外傭新制 4/13 上路 勞動部 1 日召開「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115 年第 1 次臨時會議,通過 3 項提案。首先,為 減輕家庭壓力,讓勞動者可以續留職場,勞動 部調整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門檻,讓更多家 庭在家務上獲得支持與協助;對於特殊照顧需 求的家庭,透過減收就業安定費降為每月 2 千 元及簡化行政審查作業等方式,優先給予協助, 因此提案修正就業安定費數額表,此案獲得與 會委員支持。 外籍家庭幫傭申請新制 4 月 13 日上路,家中 有未滿 12 歲兒童即可申請;雇主申請聘僱外 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之招募許可,應符合累 計點數滿 4 點。累計點數之計算,以雇主未滿 十二歲之子女、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之直系血親 尊親屬或繼父母、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之年齡 及條件計算。 勞動部提醒,每一家庭成員僅得就各該條件 擇一適用,向勞動部送件申請招募許可函當天, 小孩要未滿 12 歲;另外針對與雇主不同戶籍、 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家 庭看護技術工作者以及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 傭之人數,這三項情況人數或點數不予列計。 未滿 12 歲給 4 點 符合資格 點數配置,「年齡滿十二歲至未滿七十五歲」 不計點,「年齡滿六歲至未滿十二歲」給 4 點, 「年齡滿七十五歲至未滿八十歲」給 1 點、「年 齡滿八十歲以上」給 2 點。 「年齡未滿六歲」、「年齡未滿十二歲子女, 其父或母為未婚、離婚或喪偶」、「年齡未滿 十二歲子女,符合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 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經置監護 人」「年齡未滿十二歲子女,其父或母其中一 人為身心障礙者」,符合上述之一條件給 6 點。 「年齡未滿六歲之發展遲緩兒童」、「年齡 未滿十二歲之罕見疾病者」、「年齡未滿十二 歲之身心障礙者」 、「年齡未滿十二歲且 符 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 款規定」,符合上述之一條件給 10 點。 特殊照顧家庭 就安費調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過勞動力管理組長蘇 裕國說明,因應家庭結構的轉變,不少家長在 工作上、家務及育兒之間,承受了許多的壓力, 特別是需要照顧幼兒或是家中有罕見疾病、身 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等特殊需求的家庭,更 需要支持,在就安費設計上,本國人聘僱外籍 家庭幫傭以申請點數區分,申請點數「達 10 點」者,每月就安費為 2 千元,申請點數「未 達 10 點」者,每月就安費維持 5 千元。 蘇裕國表示,近期將預告修正「雇主聘僱外 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 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 額表」,就安費是 3 個月收取 1 次,4 月至 6 月的費用將於 8 月寄發繳款通知單。 另外,由於開放外傭,外界擔憂從事保母、 家事服務等工作的國人將會因此失業;為因應 外籍家庭幫傭制度調整,勞動部提出相關配套 措施,首先,在開拓勞務市場部分,將建置「家 事服務媒合平台」及「強化托育人員媒合平台」 效能,協助勞工朋友增加案源。增加案源 將建置媒合平台 此外,勞動部研擬「115-116 年家事服務從業 人員就業支持與能力提升計畫」,提供培訓補 助、就業獎勵及勞工支持津貼,該項計畫以服 務 4,000 名勞工估算經費;衛福部另提出 「115-116 年居家托育人員多元就業支持計畫」, 提供穩定就業(在宅或到宅托育),及多元就業 (從事育兒指導員、照顧服務員、照護輔佐員等 職類)均可申請就業獎勵金,預估培力的目標人 數為 8,000 人,兩項計畫合計預算約 5.7 億元, 係以相對寬估的立場來估算經費,與會委員均 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