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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促企業留任屆退員工補助全年可申請 提供中高齡就業者支持補助資格放寬 -
日 期
2026-04-14 -
內 容
臺灣邁入超高齡化社會也面齡少子女 化危機,中高齡、高齡者勞動參與率卻低 於類似狀況的日、韓等鄰國。為支持勞工 退休後重返職場,並鼓勵企業留任屆退員 工,勞動部放寬「五五就業促進措施」的 資格條件,包括支持友善雇主,並將「繼 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受理期間由原先 的每年 2 個月,延長為全年皆可受理,提高 雇主便利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齡玉指出,臺 灣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參率低於日韓等國, 勞參率斷層發生在 55 歲以上(較前一年齡 階段下降近 2 成,降至 62.2%),在促進中高 齡和高齡者就業上仍有很大成長空間,希 望透過相應措施,確保充沛勞動力,穩定 產業需求,並且建立世代共榮的友善職場。 諮商與關懷措施頻率改為每月 2 次 勞發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長 劉玉儀進一步說明,主計總處調查,退休 是中高齡者離開職場的主因,55 歲以上從 事部分工時的比例高於整體,50 歲以上的 尋職者超過 3 成希望從事部分工時的工作。 了解勞工及事業單位的需求後,針對獎 勵 55 歲以上中高齡者重返職場的「五五就 業促進措施」,調降工資門檻,過去部分 工時者工資必須達到最低工資1/2才符合獎 勵資格,此次放寬 55-64 歲達三分之一、65 歲以上達四分之一即可請領獎勵。 此外也縮短請領條件,從過去參與計畫 連續就業 90 日調降為 30 日,最高獎助金額 維持不變;另外若經推介就業未領滿獎勵 非自願離職者,可以直接繼續適用;同時 獎勵也不限定契約類型,將定期契約職缺 也納入。 繼續僱用高齡者條件明確化 為了支持願意提供中高齡及高齡就業者 友善協助的雇主,原先計畫就規定,雇主 提供專屬教育訓練教材、家庭照顧協助、 彈性工時、其他官方認定方案或是心理諮 商等措施的其中一項,就可以請領職場支 持輔導費;此次針對心理諮商與關懷措施 的提供頻率再放寬,改為每月至少 2 次(原 為每週 1 次),就符合請領資格,降低雇主 行政負擔。 針對補助企業繼續僱用屆退勞工的「繼 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劉玉儀說明, 該計畫針對屆退(65 歲)勞工鼓勵企業繼續 僱用跨過退休年齡,最高補助 18 個月,過 去申請受理時間僅每年 9-10 月,新制改為 全年受理,同時也明確請領條件,不過既 有參與者仍可擇優繼續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