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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特定工廠尚未招募 把握最後期限 資格認定效期縮短為 90 日 逾期失效 -
日 期
2026-05-05 -
內 容
「特定工廠移工資格認定函」效期日前已調整 縮短為 90 日。經濟部提醒,已獲核配移工名 額的業者,應於 4 月 23 日前備妥相關文件, 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申請;如逾期未申請, 原核配名額將自動失效,在回流計算後,重新 開放予有實際人力需求的業者申請。 根據最新統計,截至 3 月底止,全台已完成 改善計畫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共計有5,766家, 另包含先前由臨時工廠轉為特定工廠的 7,001 家,累計特定工廠總數達 1 萬 2,767 家。 回流名額 將重新開放申請 為協助特定工廠補實人力,勞動部先前同意 開放 6,000 名移工配額,提供符合資格的業者 申請聘僱,並由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受理雇主 資格認定。第一階段於 113 年啟動,共受理 855 件申請,其中 744 件符合資格,核配移工人數 逾 4,450 名。第二階段 963 件申請,超過 800 件符合條件,總額度以前一階段未使用到的 1,543 個名額為上限,所有配額都已於 114 年全 數核配完畢。 然而,部分已取得配額之業者,後續因人力 規劃或其他經營考量,未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 可,致使移工配額未能有效運用,不僅影響整 體資源配置效率,也使得其他真正有用人需求 的特定工廠業者,因名額用罄而無法提出申 請。 為提升移工配額使用效益,經濟部產業發展 署已於 1 月 20 日公告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 署審查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作業 要點》,將認定函效期統一調整為 90 日,加 速業者引進作業;同時規範 113 年及 114 年已 取得資格認定函的業者,其效期一律至今年 4 月 24 日止。 至於未申請而回收的配額,工輔中心預計將 於 6 月底前完成盤點,並重新對外開放申請。 3 月底止 特登累計共 12,767 家 各縣市持續持續審查特定工廠申請納管及 提供改善計畫,總家數逐月增加。經濟部工輔 中心統計,截至 3 月底止,全台已申請納管共 約 3 萬 3 千餘家,經各地方政府審查符合資格 共 2 萬 6,712 家,審查率 98.95%,包括北北基、 台中市都已審查完畢,桃園市、台南市、高雄 市達 99%以上,其他地區都在 95%以上。 申請納管者並提送工廠改善計畫則有 2 萬 9,136 家,經地方政府審查核定有 2 萬 758 家, 完成工廠改善計畫審查率 82.68%,較 2 月份增 加 246 家,月增加率 1.05%。第一級縣市政府 中,以新北市最高86.39%,其次彰化縣82.86%, 台中市 81.71%。 以家數來看,台中市累計已核准 5,463 家最 多,其次為彰化縣 5,022 家,高雄市 2,146 家, 新北市 2,062 家,台南市 1,586 家,桃園市則有 1,450 家。其他第二級縣市,家數介於 105 家至 486 家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