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就保與勞保脫鉤 另訂投保薪資分級表 企業托育支出 每年 200%租稅優惠
  • 日 期
    2026-06-01
  • 內 容

    行政院會 28 日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 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 議。為提升勞工留職停薪期間的實際薪資替代 率,其中就業保險將與勞工保險脫鉤,另訂投 保薪資分級表,將會提高級距上限,另為提高 誘因,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的支 出,每年得就支出金額 200%內給租稅優惠。 政院通過性工法與就保法草案 為建構更友善生養環境,行政院會 28 日通過 《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就 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卓榮 泰表示,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賴清德總統宣 示將從國安角度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 家庭支持篇」,「友善職場」為其中五大面向 之一,期盼勞工能兼顧家庭與職涯,達到照顧 不離職目標。 為配合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 持篇」,勞動部全面盤點相關法規,其中有關 《就業保險法》修正部分,卓揆表示,此次將 增訂投保薪資分級表,提高級距上限,以提升 勞工留職停薪期間的實際薪資替代率。 另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將育「嬰」 留職停薪津貼之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 6 歲以下, 期間至該子女滿 7 歲止,並修正名稱為育「兒」 留職停薪津貼;而給付期間也增訂雙親均領滿 6 個月津貼,可各再多請領 3 個月,最長可各 領 9 個月,以強化經濟支持,鼓勵雙親共同參 與育兒,達到「育兒留停升級」及「職場家庭 平衡」目的。 單親、入監、家暴、失蹤不適用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進一步說明,育「兒」 留職停薪津貼,雙親均領滿 6 個月津貼,可各 再多請領 3 個月,最長可各領 9 個月,至於雙 親其中一人為「公保、軍保之被保險人已領滿 6 個月」,或「死亡」者亦適用,其餘單親、 家暴、失蹤或入監則不適用。 由於目前就保與勞保是使用同一張分級表, 最高級距是 45,800 元,現行育嬰留停津貼數額 為就業保險的投保薪資 6 成,另由政府補助 2 成,合計是薪資的 8 成,現在請領津貼最多只 能領到36,640元。政府已表示會提高至4萬元, 預估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將會增加 2 個級 距,分別是「45,801 元至 48,200 元」、「48,201 元至 50,600 元」,投保薪資拉至 50,600 元、8 成薪,就會達到 4 萬元。 育兒津貼至 4 萬元 級距至少提高 2 個 不過,就業保險的費用現行是依投保薪資 1% 收取,是由雇主、勞工與政府,依 7 比 2 比 1 分擔,若是調高投保薪資級距,雇主的負擔也 將增加。 此外,115 年起受僱於我國從事工作,並取得 永久居留身份的「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 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得依 規定參加就業保險,享有請領就業保險相關給 付之權益,至於外國技術人力與移工則不適用 就業保險法。 本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在孕產、養 育、友善職場等面向,提供勞工更堅實的支持, 其中包括將現行 8 週產假延長至 12 週、7 日陪 產假延長為 14 日,以及新增妊娠未滿 3 個月 流產者,依懷孕月份給予 1 週或 5 日產假薪 資。 卓榮泰指出,中小微型企業在我國企業占比 超過 98%,提供全國近 8 成就業機會。本次修 法後所延長之婚假、產假、陪產假等措施,薪 資將由政府負擔。此外,為強化雇主辦理托育 的支持力道,將給予企業租稅優惠,以共同建 構友善職場環境。租稅優惠自 116 年至 125 年止 勞動部勞動福祉司長黃維琛說明,為提高誘 因使企業營造友善員工托育環境,增訂雇主提 供托兒設施(措施)者,得就該支出金額之 200% 限度內,自其支出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其租 稅優惠施行期間自 1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5 年 12 月 31 日止。 黃維琛進一步指出,當年度雇主新興建托兒 所或是興建完成後每年的營運維護,抑或是提 供員工育兒津貼,扣除勞動部補助款後,例如 支出 50 萬元,將可獲得 100 萬元的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