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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紡織業遭國際組織指涉強迫勞動 監院籲檢討服務費制度與人權治理
  • 日 期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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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近日公布調查報告,針對我國紡織業遭 國際組織指涉涉及強迫勞動問題提出多項檢 討建議,除批評現行勞動檢查未能有效辨識強 迫勞動風險外,也點出移工服務費制度、申訴 救濟機制及中小企業人權治理能力不足等問 題;由於未來相關政策調整可能擴及整體製造 業,雇主應及早掌握人權合規發展趨勢,以降 低國際供應鏈風險。 紡織業 9 成 5 屬中小企業 我國紡織業享有「紡織矽谷」美譽,但高達 9 成 5 為中小企業,普遍面臨人權合規量能不足 的隱憂。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調查發現, 今年 2 月美國非營利組織「透明組織」 (Transparentem)揭露我國 9 家紡織供應商涉 嫌存在移工支付高額招聘費、扣留護照等強迫 勞動情事,促請勞動部與經濟部檢討改進相關 制度,並協助中小企業接軌國際人權標準。 監委指出,過去已有台灣製造業大廠因涉及 強迫勞動疑慮,遭美方祭出暫扣令(WRO), 對出口導向產業造成重大衝擊。此次紡織業遭 國際組織點名,更凸顯供應鏈人權風險已成為 企業經營的重要課題。 監委表示,現行合法服務費制度與國際公平 聘僱原則有所牴觸,移工每月薪資遭定額扣除, 但實務上卻屢傳部分仲介存在「收錢不辦事」、 未提供相對應服務等爭議,而近年勞動檢查也 未查獲相關違規案件,顯示制度執行仍有檢討 空間。 另一方面,勞動部已規劃未來三年逐步推動 「零付費招募」制度,改採雇主負擔招募費用 原則。監察院指出,未來若全面實施,紡織業 每聘僱一名移工,企業平均成本將增加約 7.6 萬元至 13.4 萬元,對中小型紡織業者無疑是嚴 峻財務挑戰。 監察院諮詢學者則認為,國際品牌既要求供 應商遵守更高人權標準,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合理提高採購價格,共同分攤人權合規成本。 政府則應通盤檢討法制配套,協助中小企業順 利過渡至國際標準。 國際品牌應分攤人權合規成本 在勞工申訴與救濟方面,監察院認為現行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僅具通報與轉介功能, 缺乏提供金錢賠償、正式道歉或其他實質補救 措施的能力,難以有效修復勞工所受損害。 調查指出,政府期待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自 行建立內部申訴機制,容易出現「球員兼裁判」 情況,使勞工不敢提出申訴。同時,實務上即 使大型跨國企業,也未必能獨力建構獲得國際 信任的第三方申訴機制,政府應研議建立具公 信力的外部救濟與稽核制度。 監察院強調,面對全球供應鏈對人權標準的 日益嚴格檢視,臺灣企業已進入關鍵時刻,必 須從「低價競爭」轉向「負責任的品質競爭」, 落實零付費與防杜強迫勞動,是維繫我國產業 於全球供應鏈競爭力與國際聲譽的「通行證」, 期盼政府、企業與國際品牌商公私協力,共創 臺灣製造業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