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育嬰留停增至 1 年?增照顧假津貼? 洪申翰:並非盡量延長就對勞工最好
  • 日 期
    2026-06-30
  • 內 容

    為鼓勵雙親投入育兒,勞動部提案修法若雙 親領滿育嬰留停津貼 6 個月,各加碼 3 個月, 最長可領 9 個月,也搭配擬將就業保險投保 薪資級距與勞保脫鉤,提高投保薪資上限。 立院 25 日審查《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因 彈性育兒假適用範圍、是否另增訂家庭照顧 假津貼等議題朝野未有共識,主要條文保 留,擇期再審。 院版草案雙親領滿個加滿 3 個月 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包括配合性工法修 正,將育嬰留停津貼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 6 歲以下,至該子女滿 7 歲為止,並修正名稱 為育「兒」留停津貼(第 10 條);為鼓勵雙親 共同負擔,增訂雙親皆領滿 6 個月,可分別 再領 3 個月,最長請領 9 個月(第 19 條之 3)。 草案也增訂將另行訂定投保薪資分級表, 與目前準用勞保分級表脫鉤(第 9 條之 1)。 就育兒留停津貼等相關條文,在野黨配合 性工法提案,也增訂如親職假、照顧假等假 別的津貼,並且將親職假津貼適用範圍延長 至八歲(對應政院版育兒假)。 立委王育敏指出,支持勞工不因照顧問題 離開職場,符合就保法的立法精神,勞動部 和衛服部應該審慎思考。除增設照顧津貼, 國民黨團也提出相關請領資格、適用範圍與 限制、請領程序等條文,以回應社會期待。 針對育兒留職停薪津貼部分,除適用年齡 範圍未達共識,針對給付比例是否從現行的 6 成提高為 8 成、基本請領期間是否從 6 個月 延長等議題,立委有多種不同提案版本。 立委憂薪資落差無彈性恐仍以單方為主 王育敏指出,雖然除就保的 6 成給付以外 由公務預算補助 2 成,但可能受稅收狀況、 執政者方針影響,入法有較高的穩定性。 針對增加津貼鼓勵雙親投入部份,她則認 為仍受限於多數育兒假必須連續請(性工法 草案 60 天可按日請),且性別薪資不對等情 況下,實務上男性請假可能能性仍低。 針對立委提案的親職假、親職教育假、家 庭照顧假等津貼,勞動部保險司長陳美女表 示,性工法已增訂第 16 條之 1 的育兒假回應 家長照顧子女的請假需求,立委有相關提案 的意旨相符,建議一併採育兒津貼。 就照顧假部分,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就 業保險為社會保險而非福利,以就業為目的 處理勞工就業、訓練與薪資替代。若因家裡 需要請看護,以就業保險經費支付看護薪資 恐不合適,應偏向衛福部社會福利。 洪申翰:搭 60 天育兒假 投保分級脫鉤 針對是否能將育嬰留停津貼提高至 8 成入 法,陳美女表示,育嬰留停未離開職場,原 先並非就業保險法保障對象(失業者),但鑒於 未有相關財源而於 98 年納入就保法。主要因 為跟失業勞工一樣有一段時間未提供勞務獲 取報酬,因而參照就保條件、期間處理。 為強化其經濟保障,訂定要點另補助 20%,若將法定提高為 8 成,由於有受扶養 眷屬可再提高 10-20%,實際請領恐等同於薪 資,對於重返職場不利,因此希望維持標準 和期限,將會持續編列法定預算補助,並透 過薪資投保級距脫鉤,提高上限加強保障。 針對額外加碼育嬰留停津貼能否帶來實際 效果,洪申翰表示相關修法內容有徵詢婦女 團體意見,多不贊成現行 6 個月直接延長為 9 個月或 12 個月。他也說明從統計來看請滿 6 個月者僅半數返回職場,並非盡量延長就 是對勞工最好,此次修法是以鼓勵雙親參與 育兒為前提。現階段修法育兒為主長照需求尚在盤點 他也提到,今年實施以日為單位請育嬰留 停,男性申請人數逐漸上升已達 1:1,給予更 大彈性的情況下比例大幅提升。未來彈性育 兒假部分將延長至 60 天、雙親 6+6 再加碼 3 個月以及配合脫鉤投保級距,鼓勵男性投 入,預估投保薪資上限至少提高到 5 萬元。 洪申翰先前也曾提到,現階段修法以育兒 部分為主,長照部分需將需求情境釐清,現 階段尚在盤點階段。 最終育兒留停津貼、照顧津貼相關條文無 共識保留,擇期再審。較無爭議的條文如取 消就保 65 歲上限(第 5 條)、薪資分級表脫鉤 (第 9 條之 1)、違反就保法遭處罰鍰者公布資 料名譽處罰(第 38 條之 1)則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