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月10日起,經中港澳轉機入境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來臺工作之移工部分,勞動部相關因應措施,說明如下:
  • 日 期
    2020-02-14
  • 內 容

    Q1:經中港澳入境移工,居家檢疫作為有哪些?

    A1:經中港澳轉機入境移工應依防疫規定辦理居家檢疫,禁止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檢疫地點或就醫,且檢疫期間移工不能外出或工作,建議雇主安排移工直航或由其他地點轉機入境臺灣。

    Q2:有關移工入國後3天內應辦理健康檢查之規定,因轉機須居家檢疫14天,無法前往醫院辦理健康檢查怎麼辦?

    A2: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月10日晚間決議,中港澳轉機入境的移工,得於完成居家檢疫14天的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辦理入國健康檢查。

    Q3:若移工未配合居家檢疫,有法律責任嗎?

            A3:移工若未配合居家檢疫,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最高新臺幣              15萬元罰鍰;另雇主或委任的仲介未善盡生活照顧管理責任,將依違反就業服          務法規定,最高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廢止許可,及管制2年不得再申請移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