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第三季製造業薪資補貼 10月底前申請 營業額較同期衰退達50%以上符合資格
-
日 期2020-09-21
-
內 容
為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經濟部9月1日公告今年第三季「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新增線上申請、與同期比較及上市櫃有營業損失等規定,凡具稅籍登記的製造業者及提供製造業技術服務的業者,在今年7月至9月間營業額衰退達50%以上,符合申請條件。
薪資補貼以正職員工三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四成、每月上限2萬元為原則;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則以正職員工人數乘以1萬元的標準計算。如已於4月至6月獲得補助者,不再重複補貼。
經濟部第三季補貼經費,共編列156.2億元預算,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將持續至經費用罄為止。補貼措施可至專屬網站(https://csm-subsidy.mittw.org.tw/),或至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https://assist.nat.gov.tw)查詢。
經濟部表示,經過與相關產業公協會討論,第三季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調整營業額衰退幅度採同期比較的方式,興櫃、上市櫃公司上半年或第三季EPS應為負值或有營業損失,才能申請。技術服務業需另提出對製造業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佐證資料。申請方式一律以線上申請,以提升審查效率。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考量產業有淡旺季,以同期比較方式較能排除景氣循環因素所造成的營業額差異,能更客觀反映營業額受衝擊程度,此次增加營業額衰退幅度採同期比較的規定。
此外,興櫃、上市櫃公司於公開市場募資相對容易,且上半年及第三季EPS為正表示財務較為寬裕,較有能力彌補虧損。為避免EPS為正係因賣土地、資產等非本業收益所致,其本業仍為虧損,因而將有營業損失列入申請資格。
經濟部提醒,為提升審查作業效率及品質,減少因紙本文件錯漏、補正所耗時間,企業申請一律採線上方式,如有申請困難,可洽各服務窗口提供協助,或可電洽0800-000-257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