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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婦女節 移盟籲儘速推動家事服務法 將勞動者權益法制化 個人聘僱制度落日
  • 日 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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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是國際婦女節,台灣移工聯盟及多個民間團體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將家事移工權益法制化,呼籲行政院儘速推出政院版本家事服務法,保障家事移工權益,移盟在新的立院會期也將正式提案。此外,政府也應擴大長照服務能量,長期而言個別家庭聘僱制度必須落日,讓長照家庭不再因資源匱乏,而被迫必須聘僱家務移工。

    移盟研究員陳秀蓮表示,根據勞動部去年1月發佈的統計報告,家務移工平均工時達10.4小時,僅有11.4%每週有休假,高達34.45的比例完全無休假,且家務移工在缺乏勞動法令保障之下,可能必須24小時待命,在封閉的場域中,也可能被要求從事許可外工作。

    陳秀蓮指出,移盟早在93年即已提出家事服務法草案,因當時長照資源不足,遭到許多家庭反對,總統蔡英文在105年競選時也承諾會試圖做內部整合,然而五年後的現在,家事服務法仍無進展。

    她強調,立院新會期已經開始,特別是執政黨掌握國會過半數席次,應儘速完成家事服務法立法。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則提到,縱使家事移工的勞動契約中有載明,對於生病的移工應給予半薪病假,但當雇主未履行勞動契約內容,地方政府協調時也無法處分違反契約的雇主,或強制要求給薪給假,移工權益缺乏公法的保障。

    在COVID-19疫情下,政府去年底始同意聘僱移工家庭得申請喘息服務,在長照資源緩步增長之下,移盟呼籲政府,短期而言須儘速完成家事服務法立法,長期個別家庭聘僱制度必須落日,由政府提供完善長照制度,而非讓個別家庭承擔長照的責任。

    對於民間團體訴求,勞動部回應,家事勞工工時與休息時間不易釐清,且各界對於相關規範內容難有具體共識,推動專法亦有困難之處,對於弱勢失能者家庭雇主的負擔,也必須予以考量,整體審慎評估。如長期照顧制度可以有更多的配套,相信可以兼顧照顧品質和家事移工權益。未來將依保險、人身安全保障及長期照顧制度等議題,循序推進各項家事移工權益保障措施。

    有關勞動契約部分,勞動部說明,約定事項已包含雇主應提供足夠休息時間、每7天應給1天休假、薪資金額及給付、意外事故保險等。雇主若未全額給付移工薪資,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否則將依法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廢止雇主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亦已與各來源國就家事移工最低薪資及相關事宜,適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