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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促進長照發展政院通過長照服務法草案 長照型住宿缺4.2萬床 修法私校高中可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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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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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福部估計,台灣到民國119年,對長照型住宿需求人數會達到17.5萬人,還有4.2萬個床數缺口,行政院1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為增設長照住宿量能,讓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的私立高中以上學校得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本次修法主要是為擴增長照服務量能,增列設有長照科系的私立學校,得為住宿式長照機構的設立主體,以運用其學校空間,設置長照機構,並藉由訓用合一,培育長照人才,持續促進長照資源發展。
蘇貞昌指出,本次修法也將給付支付新制與服務提供者特約機制,予以法制化;另為加強長照服務機構管理,將增列公布違法機構名稱及負責人的規定,以強化使用者權益保障。
衛福部表示,鑑於需要長期照顧的失能人口持續成長,為擴增長照服務量能、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發展、推動長照給付支付制度與長照服務提供者特約機制,並合理利用長照資源,達到長照服務給付的公平性及效率性,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衛福部指出,現在長照業者為了有案源,出現削價競爭情況,為確保長照服務品質,修法草案明定長照特約單位應向長照服務使用者收取應自行負擔部分服務費用,避免長照服務單位削價競爭;長照特約單位擅自減免部分負擔費用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追收擅自減免的費用。
衛福部說明,有關住宿式機構之供需,統計至109年12月底,全國已設立之住宿式長照機構,包含老人福利機構(不包含安養床)、一般護理之家、退輔會榮民之家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總計為1,662家、10萬9,040床。衛福部採公私協力方式,透過公部門及民間長照法人共同布建資源,截至109年底現有資源數連同已核定布建中之總供給床數可達13萬3,066床,本部推估119年長照住宿需求人數約17萬5,874人,缺口數約為4.28萬床。
衛福部規劃從110年到114年、115年到119年,分兩階段逐步建立長照住宿型機構,增列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得為住宿式長照機構之設置主體,排除適用設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之規定,藉以培育長照人才,以達訓用合一及促進長照資源發展之目的,符合條件的私校約有55所。
對於未立案長照機構查核,參考老人福利法修正納入未立案機構之查核及罰則,明定主管機關應派員進入未經許可設立從事長照服務場所檢查,受檢查者應予配合檢查及個案轉介與安置之義務。
草案規定,長照機構應確實監督其所屬長照人員,不得以不正當行為或虛偽之記載,虛浮報長照服務費用;另增列長照機構評鑑不合格者,於其改善完成前,不得增加服務對象之規定。長照機構使未登錄或未報經同意之長照人員提供長照服務之罰責,明確其違規行為處罰樣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