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疫情警戒三級期間 製造業等勞工可縮短輪班間隔
  • 日 期
    2021-06-11
  • 內 容

    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因應居家或分流上班、邊境管制等措施,於人力調度、移工補充及員工請防疫照顧假等因素,恐有人力調度困難,勞動部公告,即日起在疫情第三級以上警戒時,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的輪班人員,經由工會或勞資會議,申請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為8小時;4行業共約49萬名輪班制勞工適用。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經濟部評估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之輪班人員,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級以上時,因居家或分流上班、邊境管制及高中職以下停課等措施,於人力調度、移工補充及員工請假照顧學童等多項因素交錯下,恐有人力調度困難,致供貨不及或無法運作情形,有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之需求,商請勞動部公告。

    黃維琛表示,考量各該勞動現場實務運作,評估後認為製造業等4行業輪班人員確有變更輪班換班間隔休息時間之需求,並為使解除第三級警戒標準後有適當之過渡期間漸次調整班次,回歸一般規定,因此6月4日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增列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之輪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