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勞動部-落實移工防疫管理,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不得以切結書形式免除防疫管理責任。
  • 日 期
    2021-06-11
  • 內 容

    針對近期科技大廠移工感染事件,部分雇主及私立就業服 務機構以切結書形式,約定移工染疫後自負法律責任及治療期 間一切所需費用,試圖免除就業服務法管理責任,勞動部表示 切結書無法律效果,雇主仍應依法擔負雇主管理責任,加強防 疫措施,避免疫情擴大。 勞動部指出,雇主聘僱外國人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 畫書執行。又依該計畫書載明,雇主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依中 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指示,實施應變處置或措施。又為 避免已入境移工發生群聚感染情事,已發布「因應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以利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及移工有所依循,雇主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均應依上開指引與 規定辦理防疫作為。 至雇主或仲介業者以要求外國人自行切結免除雇主責任, 甚至要求移工賠償負擔費用,勞動部表示,雇主聘僱移工依法 須擔負管理責任,法定義務尚不得以切結書形式予以轉嫁。至 於移工如因雇主未善盡防疫管理責任致使移工染疫,或自行從 移工薪資扣減費用而有未依規定給付薪資者,已涉違反《就業 服務法》第 57 條第 9 款規定,可處新臺幣 6 萬元至 30 萬元罰 鍰,並廢止雇主聘僱許可。又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則涉有同法第 40 條第 1 項第 15 款規定,同樣處新臺幣 6 萬元至 30 萬元罰 鍰。勞動部呼籲,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於防疫期間,仍應 遵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確實 執行,並依聘僱移工指引落實防疫措施,以降低廠區移工染疫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