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招募本勞合理薪資修正家庭看護工維持3.2萬元
  • 日 期
    2021-12-21
  • 內 容

    配合111年基本工資調漲至2萬5,250元,勞動部12月9日公告核釋雇主辦理國內求才招募本勞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製造及營造除外)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其中「外展農務工」、「農糧工及魚塭養殖工」及「屠宰工」等都調漲至2萬7,250元,至於家庭看護工則維持3萬2,000元至3萬5,000元。

     本國人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如下:一、海洋漁撈工:新台幣2萬7,150元。二、海洋箱網養殖漁撈工:新台幣3萬元整。三、機構看護工:新台幣2萬7,500元。四、家庭幫傭:新台幣3萬2,761元。五、家庭看護工及外展看護工:新台幣3萬2,000元至3萬5,000元。六、外展製造工:新台幣2萬7,250元;七、屠宰工:非特殊時程者為新台幣2萬7,250元;特殊時程者(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段內,生產運作工作時數至少1小時以上者)為新台幣3萬2,700元。

    八、外展農務工:新台幣2萬2,7250元;九、畜牧工:新台幣2萬8,000元;十、農糧工及魚塭養殖工:新台幣2萬2,7250元;十一、禽畜糞堆肥工:新台幣2萬8,000元;十二、外國籍雙語人員:新台幣2萬6,000元至3萬元。十三、廚師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廚師為新台幣3萬8,200元;相關工作人員為新台幣2萬6,211元。另廢止110年8月30日核釋本勞合理薪資的令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