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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出借冒用都要罰!借健保卡看病「2人同罰」最高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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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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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健保身份卻借別人的健保卡看病,最高可罰100萬元!健保署自2013年起,陸續查獲6件無健保身份者「借卡看病」的案例,為了防堵醫療浪費,及避免只懲罰「具保身份」的不公,健保署自今年2月起,規定冒用健保卡看病的借卡人與被借卡人,皆會受到同等的處罰,呼籲民眾千萬保管好自己的健保卡,切勿心存僥倖觸犯法網。
健保署違規查處任務小組科長李忠懿表示,健保卡冒用一般都是由本人親自借出,因此查獲的機率很低,自2013年起僅查獲6起案例,其中台北佔了4件,高屏地區則有2件。除了3位被借卡人皆具健保身份外,其餘3名借卡人則分別來自越南、印尼與中國,但健保署查獲時,卻只懲處3名被借卡人,造成不公。
李忠懿表示,在2016年2月10日以前,冒用健保卡看病若被查獲,僅會對具健保身份的人開罰,但後來考量到2人皆有使用,應該採公平裁罰,才會修改法規,希望利用嚇阻的方式,改善冒用現象。
依照最新規定,若有滯留在台的逃逸外勞或大陸來台觀光人士,冒用在台具健保身份之親友健保卡被查獲,健保署除會將借卡人與被借卡人同時移送法辦外,更會按共同違法行政法上義務,對2人同時處以領取之健保給付之倍數罰款,從第一次2倍、第二次5倍、第三次10倍至第四次20倍,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由於全民健保給付完整,醫療可近性高,李忠懿也呼籲,「不浪費」才是健保的永續經營之道。她除要民眾切勿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外,更鼓勵民眾發揮道德勇氣,發現有人借卡給他人就醫時,一定要勇於檢舉,才能讓健保的有限資源,得到最妥善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