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居檢、居隔期滿 PCR 改為自行快篩 即日起適用新規範 第零天採檢仍維持
  • 日 期
    2022-04-21
  • 內 容

    本 土疫情升溫,為加速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間 檢測結果,及早進行相關防治措施,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 4 月 12 日宣布,自即日起原居 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滿的 PCR 採檢,改以快篩 方式由民眾自行檢測及回報結果,快篩結果為 陰性者,可於期滿後解除隔離或檢疫,亦可降 低救護車、防疫車隊載送的成本。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家用快篩試劑普及且效 果佳,試劑特異性高達 99%,對於有傳染力個 案有高度鑑別力,而且可以自行操作,將可節 省接送醫療院所的時間人力,提升防疫效率。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針對居家檢疫者,考 量國際港埠現行試劑發放作業及 Omicron 變異 株潛伏期較短等病毒特性,檢疫期間第零天的 PCR 檢測,以及第三天、第五天的快篩維持不 變,第七天的快篩調整為第十天(檢疫期滿前) 執行,該次的 PCR 檢測取消,也就是於檢疫期 間第三、五、十天各進行一次快篩,檢疫期滿 不再實施 PCR 採檢作業。至於自主健康管理期 間第二天、第四天的快篩也與目前作法相同。 目前居檢中、尚未進行第七天快篩檢測者, 指揮中心提醒延後至第十天再執行;已完成第 七天快篩檢測者,請先以原提供於自主健康管 理期間使用的試劑執行檢疫第十天的快篩檢 測,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聯繫所在地地方政 府領取快篩試劑,完成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 2 次快篩。 至於居家隔離者,總共須進行 4 次檢測,分 別為隔離期間第 5 至 7 天、隔離期滿當日(接觸 日次日起第 10 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 2 天 及第 4 天實施,原隔離期滿的 PCR 檢測改以快 篩檢測進行。若無第 10 天快篩試劑者,先以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使用的快篩試劑執行檢 測,並於隔離期滿後主動洽詢「隔離通知書填 發單位」,由「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協助轉 介「現居地」地方政府衛生局所領取快篩試 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