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即日起 實施勞檢一併輔導查核企業防疫計畫
  • 日 期
    2022-04-21
  • 內 容

    由於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炸裂, 本土確診人數節節升高,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即日起,啟動實施職場防疫查核計畫, 在實施勞動檢查時,加強職場防疫之監督輔導,及辦理事業單位職場防疫之訪視。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18 日邀請衛福部、勞動部等,針對「因應 COVID-19 疫情升溫,邊境管制、 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 專題報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明,勞工接受隔離或檢疫,或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 之受隔離、檢疫家屬,可以請「防疫隔離假」,並可依規定向衛福部申請防疫補償;前往接種 疫苗,以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可以請「疫苗接種假」。前述假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 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黃維琛說,勞工如確診,於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工資依勞動基 準法相關規定辦理。如經認定係因職業上原因導致染疫,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依法給付工 資補償及必需之醫療費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表示,勞動部經會商衛生福利部,已將染疫及康復者之勞動 及醫療權益事項,置於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COVID-19 確診康復者重返職場權益保障專區」, 提供確診康復者重返職場必要之協助,確保其勞動權益。 另外,鄒子廉指出,111 年 4 月 6 日疫情升溫,即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在實施勞動檢查時,一 併加強職場防疫之監督輔導,及辦理事業單位職場防疫之訪視,也就是查核企業有無保持室內 場所通風、工作場所消毒及提供個人防護具等職場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