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無症狀 10 天內解隔 須有 1 至 2 次採檢 居家照護輕症者不適用 重症維持原作法
  • 日 期
    2022-04-21
  • 內 容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4 月 18 日宣布 鬆綁無症狀及輕症確診者解除隔離條件, 凡是發病或採檢日第 4 天內,追蹤 2 次快 篩或 PCR 結果為陰性或 CT 值大於或等於 30,發病或採檢日第 5 天至第 9 天內,則需 追蹤 1 次,即可解除隔離治療。此項規定 適用於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以及 加強版防疫旅館收治的確診者,重症者維 持現行作法,採居家照護方式者仍需滿 10 天才可解除隔離治療,後續再進行 7 天自 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進一 步說明,美國、日本等國外文獻資料顯示, Omicron 在第 3 天至第 5 天時的病毒量最 高,傳染力最強,之後就會明顯下降,直 到第 7 天至第 9 天傳染力已經相當低,因 此這次修訂解除隔離條件,將 10 天訂為是 否具有傳染力的界線。但如果在 10 天以內 解除隔離,則須提出一次或兩次的檢驗。 羅一鈞補充,因相關的檢驗需由醫事人 員執行,因此若為居家照護的確診者,發 病或採檢日仍須滿 10 天才可解除隔離治 療,不適用縮短的規定。 至於境外移入個案,於入境 7 天內提前 解除隔離治療者,應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 入境第 17 天,並於入境第 10 天及有症狀時 自行執行一次家用快篩。 重症確診者因狀況特殊,目前仍維持現 行的重症解除隔離條件,必須期滿採檢 2 次後始可轉出專責病房。 近期國內疫情持續升溫,4 月 18 日新增 1390 本土個案以及 90 例境外移入,因此部 分縣市已陸續啟動居家照護。指揮中心表 示,目前實際有在執行的地區,包括新北 市、高雄市、宜蘭縣、基隆市以及花蓮縣, 另外台北市則是以信義區作為試辦,桃園 市也是針對部分個案小規模執行,其餘縣 市包括新竹、台中也都有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