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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110 年移工犯罪有 3,608 件 較前年微增 酒駕占 3 成 2 最多 籲雇主、移工多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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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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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依 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10 年移工犯罪案件共 計 3,608 件,較前年增 133 件,其中以公共危 險罪(酒駕)占 3 成 2 最多,對此,勞動部提 醒,不分本、外國人或有無肇事,只要酒後駕 (騎)車就是違法行為,除罰鍰坐牢外,情節 嚴重者將會廢止聘僱許可,呼籲雇主、移工應 共同正視酒後騎車的後果。 根據統計,移工違反公共危險罪(酒駕)持 續上升,102 年與 103 年不到 200 人,104 年 212 人,105 年 397 人,106 年與 107 年則大幅成長 至 800 多人,108 年更上升至 1,090 人,109 年 達 1,340 人,不過,經由相關部會、機關不斷 宣導,110 年則降至 1,125 人。 勞動部說明,電動自行車是警方酒後駕車查 緝取締的重點,因電動自行車無須取得我國駕 駛執照,價格相對低廉,已是移工在臺期間最 佳的代步工具之一,但移工可能因為不熟悉法 律規定,在假日休息或下班小酌後騎電動自行 車外出訪友、購物或返回宿舍,若是被攔查 後,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值,即是違法,提醒移 工朋友千萬不要貪圖一時方便,酒後騎車,以 免影響工作又瘦了荷包。 111 年 1 月 28 日總統令公布《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5 條之 3 修正條文,明定駕駛人吐氣所含 酒精濃度達 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 0.05%)以上而駕車者,即觸該條規定構成犯 罪,觸犯該條文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 移工酒後駕動力交通工具,除了違反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處以罰鍰外,若是酒測值 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更將涉及刑法公共危險 罪,將被處以罰金或有期徒刑外,即便無肇事 或發生事故,一樣是違法,不得不慎。 勞動部指出,移工酒駕被查獲將視個案情況 處罰,輕微者處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外,會發 母語教示函給移工,提醒不可再犯,累犯就會 被廢聘;若是酒駕有致人傷亡就屬於情節重大 者,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廢止移工聘僱許可並限 令出境,移工將不能再來臺工作,雇主可能因 原本訓練有素的移工出境,對現有生產運作仍 會產生影響。 移工因語言、文化及生活習慣不同,有時無 心或貪圖方便違反交通法規,需要雇主及仲介 公司多加宣導。發展署表示,除酒駕外,較常 見的一般交通違規,包括自行改裝並騎乘電動 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 為了讓移工安穩的在臺工作,也方便雇主及 仲介公司加強向移工法令宣導,發展署已製作 外籍勞工職前講習國語版及外語版 1 小時影 片,可上「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 (https://fw.wda.gov.tw)自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