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移工確診5/30起不需報地方政府
  • 日 期
    2022-05-31
  • 內 容

    為減少雇主重覆通報之行政作 業,及配合指揮中心新修正防疫規定,自 111 年 5 月 30 日起停止適用「移工發生重大群聚 確診事件應變措施應行注意事項」;也就是原 規定單一廠移工確診人數達 10 人以上,雇主 或委任仲介須上網填寫,主動通報當地勞政機 關,即日起不須再通報。